






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成本怎么核算?
我们都知道企业用工需要进行成本核算的,当然不同企业用工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其中 主要的是正式员工和派遣人员两种方式,许多企业不知道如何计算这两种雇佣形式的成本,下面就让科达劳务派遣来给大家详细介绍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成本怎么核算? 工资是 要素。也就是劳动报酬,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派遣公司人员,只要在劳动时间工作,就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只是,正式员工相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会高很多,这是人工成本 核算的大头。 有的单位或企业会帮买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主要是按照一定的基数和比例,单位和个人缴纳相等的数额到公积金账户里面,同样,个人部分从工资里代扣,而单位承担的也要一起缴纳,也是核算到人工成本里。 正式员工没有劳务费,一般劳务派遣人员是通过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派遣公司管理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以及相关的费用,单位只需按照相应的费用转账过去即可,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并不在单位。而按照相应的人数和标准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相应的劳务费用。 办公经费。除工资福利外,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承担其办公费用。这些经费由不同部分组成,按年费人数统一计算,如一个人办公经费数千元,其中已有一些杂七八项费用等。它还被记入人工成本中。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