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灵活用工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很多企业在订单旺季都会需要临时用工的情况,但又很难找到所需的临时用工,这个时候企业们都会选择灵活用工平台,但进行灵活用工的时候有些安全问题不得不防,但多数企业可能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企业灵活用工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呢? 选择灵活用工主是为了解决企业职位短缺的问题。企业随着业务的增长,会存在许多的职位空缺,这种空缺有的出现突然、持续时间不长、要求变换的特点,而长期雇员因为有固定的工作,无力承担这些多出来的工作,灵活用工的存在,能有效填补这种短期内出现的额外工作所出现的职位空缺。 灵活用工平台作为企业和人才的一个连接,不仅能帮助企业解决人才空缺的问题,同时也需要降低用工风险,临时工派遣也是同样如此。选择专业的灵活用工平台合作,对于企业来讲也是大有好处的。 用人单位在使用临时派遣员工的时候,首先要确认一下派遣员工是否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风险责任在哪一方,比如说包括工伤、以及日常管理,用人单位还需跟派遣公司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对派遣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确认。 虽然说灵活用工周期很短,但是员工是否经过专业培训依然很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些技术性要求高的岗位来说,更加需要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在临时工进厂之前都会进行培训后才上岗,这样不仅可以保障了临时工工作后的专业性和服从性,同时在培训的过程中也会对安全意识的培训,将企业的用工风险降到 ,同时也能确保临时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有所保障。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受法律保护的关系,劳动关系对劳动者的权益都是可以进行保障的,如果劳动者忽略它的话,在被单位侵犯权益的时候就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既然劳动关系的问题如此重要,那么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处可以与上面部分联系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