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在我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业之间的职工借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性质截然不同。关于劳务派遣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这里我们对此不做过多的讨论。通过描述劳务派遣现象,可以将劳务派遣定性为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 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关系和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派遣单位,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他并不为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单位。 被派遣劳动者要为派遣单位的“客户”即接受单位工作,成为接受单位劳动组织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遵守接受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派遣单位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 劳务派遣算不算工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这些规定,所有的工作年限都可算作是 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年限,可据此要求劳务派遣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原本是本企业职工,后来却改为“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该职工再“派遣”至本单位工作,这被称为“逆向劳务派遣”。“逆向劳务派遣”因为与劳务派遣的目的不相符合,其实质是本企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具有不正当性,司法实践多认为其不合法,即认定“逆向劳务派遣”不成立,被“逆向派遣”的劳动者仍属于本企业职工。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可确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可以主张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什么大部份企业都喜欢采用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其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事宜统一由劳务派遣机构发放与缴纳,用工单位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其起源于美国,后至法国、德国等国。 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一、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 1、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 2、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人员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单位(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单位(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二、为什么大部份企业都喜欢采用劳务派遣工。 1、企业不需要设立专门专人对派遣工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员工的聘用、员工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障的建立以及缴纳、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务公司负责完成,提高企业员工的管理效率。 2、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员工用工灵活,管理的效能高,企业可以在旺季时增加劳务派遣员工,在淡季的时候,减少劳务派遣员工。 3、使用劳务工能够规避劳动纠纷,企业 怕就是常常遇到劳动纠纷,由于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人才派遣公司,劳务工与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就算真的发生劳动纠纷也是劳务公司负责。 4、采用劳务派遣工能降低招聘成本降低,解决了人才闲置的问题,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 三、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谁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务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给员工薪资;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薪资。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保按照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执行。法律上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应该是劳务公司来发,但是劳务员工工资也可以由单位来发放,具体按劳务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劳务派遣工有社保待遇吗劳动派遣员工社保怎么办理 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因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公司应当为劳务派遣工缴交社保。至于这笔经费的 终来源,应由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