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情况下工伤谁负责?您了解吗?
现在社会上许多工作都存在着安全隐患,所以工伤保险也是人们关注的社保重点。人力资源外包作为一项新生的业务,在各方面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在2014年,国家就对派遣工情况下的工伤做出了有关规定,下面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人力资源外包情况下的工伤谁来负责,劳动派遣工发生工伤由谁来赔。 于2014年8月20日发布的《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双重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外包、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五类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实践中,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避免互相推诿,该《规定》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二,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人力资源外包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在上述非法转包和挂靠情形中,“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该规定不仅突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力求在用工单位之间以及用工单位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合理分配责任。近年来,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位居各类行政案件前列。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因此,国家制定各项规定,明确人力资源外包各项法律法规,力求减少各类不必要的纠纷。

业务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对于业务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有什么区别,不是很清楚,正因为他两都是用工企业让自己的非内部劳动合同工完成交代的工作,才让人难以区分,并且,出现了很多“假外包,真派遣”的现象,搞得大家一头雾水,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还要判定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到底是外包,还是派遣,来判定用工企业应该要承担的相应责任,那到底用什么来判断,他两又有什么区别呢? 1.出发点不同 人力资源外包是企业为了满足其用工需求而采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业务外包是企业为了完成经营战略, 大化内部资源而选择的经营战略方式,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业务外包只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方式,而不是一种用工形式。 2.员工关系管理不同 在人力资源外包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虽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由用工单位管理,要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而在业务外包中,劳动者由承包公司自行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用人制度也由承包公司自行制定。 这是外包和派遣 本质的区别,就是通过对劳动者的指挥管理权是在用工单位还是外派单位来判断,即使外派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外包合同,一旦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是通过他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外派员工,这样还是被视为人力资源外包。 3.法律关系不同 业务外包仅仅是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关系;而人力资源外包涉及的是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4.适用法律不同 业务外包适用的法律是《合同法》;而人力资源外包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 5.承担风险责任不同 业务外包发生的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都有承包公司来承担,而人力资源外包,是连带责任,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都会面临承担法律风险、经济风险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