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职工在遭遇劳务纠纷是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派遣已经屡见不鲜,生活中工作中都会听到这个名词,劳务派遣不同于我们平常的正式用工,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的劳务派遣工也会遭遇到各种劳务纠纷,比如说工资没有如实发放、社保缴纳基数未按实际基数、工伤、无理辞退等等,虽说是劳务派遣工,但是也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今劳务派遣在慢慢正规化,但是仍有不少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往往相互推诿,劳动者维权艰难,在这种情况下老务派遣工怎么去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可以和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劳务派遣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仲裁时候需要搜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资卡转账流水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入职时候的登记表、考勤表、加班申请、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福利待遇、工牌、饭卡、工作服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根据仲裁请求不同,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也不完全相同。

为什么灵活用工这么火
灵活用工是由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三方为主体构成的新型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等方面,是一种非常灵活的用工形式。 灵活用工 大的特点在于“灵活”二字,适应了当前个人与企业发展需求。那么灵活用工的优点是什么,缺点又是什么呢? 优点 灵活用工主要由人力资源互联网平台(劳务派遣单位)为主体,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关系,包括对岗位需求人才的招聘、薪资与福利待遇的发放等等。 灵活用工一方面满足用人单位在用人高峰期可以灵活雇佣所需要人才,也减少高峰期过后供养闲置人员的开支;另一方面被雇佣人才也不需要签订全职的劳务合同,可以更自由、更多渠道、更灵活的发展多个项目,满足了年轻人不愿长久固定一处的就业想法。 缺点 用工单位方面:现在人力资源平台的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企业一旦选择了能力较低的雇佣平台或劳动者,那么就需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去承担更多的风险。 劳动者方面:由于企业的灵活用工基本上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固定劳动合同,减少所需承担的责任,相应的劳动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灵活用工顺应了当前社会发展需求,但是相关方面还需要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