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外包中不可触碰到的哪些法律规定?您有了解过吗?
我们都知道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有本质的区别,例如人力资源外包适用于《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而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一些行为都被法律条条框框限定。那么人力资源外包除了涉及到《合同法》,还涉及到哪些法律规定呢? 《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得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如何找到合适自己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
今天我们分享下如何找到合适自己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 1、硬件条件:不少于五十万元的注册资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此外,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从事派遣业务应当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介绍(人力资源外包机构)许可证。对此,可以通过审查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经营范围中是否有“派遣”字样、注册资金是否不少于五十万元,来确认其是否有合法资质。 2、软件条件:《劳动合同法》的一系列规定给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提出了考验,要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必须具备相当的实力和专业能力,比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应当与派遣员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支付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因此,贵公司在选择派遣公司时要考虑他们在行业内的口碑和品牌实力等软条件。比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是否有较长的经营时间;工作人员从业经验是否丰富;公司是否能够依法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拥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营中是否经常发生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是否有较高的胜诉概率;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经营项目是否多元化;服务项目是否能够全面涵盖人力资源所触及的领域等。 3、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服务是否人性化、个性化。一家放心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所提供的服务还应当符合人性化和个性化,能够根据不同用工单位的具体情况量身制定 为需要的贴心服务,能够随时为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法律方面的咨询,为用工单位出现的棘手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促进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用工关系。 当你公司选定了合适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后,双方应当就在人力资源外包中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即签订人力资源外包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需要注意的是,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人力资源外包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