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工派遣—用工会计处理怎么做?
临时工派遣是一种新型用工模式,是指用工单位向临时工派遣公司有偿租赁劳动力,今天科达临时工派遣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临时工派遣用工会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企业与临时工派遣公司签订临时工派遣合同时,在只约定了给临时工派遣公司总的临时工派遣费用的情况下(也就是约定临时工派遣公司向被派遣者支付的工资、福利及社保费用的情况),可将企业向临时工派遣公司支付的总费用通过“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与临时工派遣公司签订临时工派遣合同时,在只约定企业支付临时工派遣公司临时工派遣费用的前提下,也就是企业直接支付派遣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则企业直接支付给派遣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费用,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接受外部临时工派遣用工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临时工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临时工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临时工派遣公司可以对劳动者收费吗?
现在社会中,一些临时工派遣公司认为,公司是向劳动者提供服务的,因此有权利从中提取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自己的劳动所得这样不是合情合理的事吗。 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60条也规定:“临时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所以,临时工派遣公司是没有权利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劳务公司是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因为人才派遣公司不同中介,它们是有区别的。劳动派遣与劳务中介区别如下: 1、盈利方式不同:临时工派遣公司的盈利方式是向用工企业收取管理费作为盈利方式,而劳务中介的盈利方式是通过向用工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都收取一定的劳动中介费用。 2、适用的法律不同:在临时工派遣用工的过程中,劳务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的是劳动合同法。而劳动中介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不用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中介适用的是《合同法》。 小编提醒大家,劳务公司是不能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各位刚刚出来工作的小伙伴们就要小心了。如果在求职过程碰到一些临时工派遣公司是要收费的,这些临时工派遣公司是不可以相信的。如果面对临时工派遣公司不法的利益侵犯行为,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抵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