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派遣存在哪些风险?
企业的劳务派遣风险主要表现为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连带责任风险四个方面;由于我国现有的劳务派遣机构数量比较大,机构为了争取到派遣业务会竞相压价,造成恶性竞争,造成派遣机构的管理不规范、风险意识薄弱、服务质量下降等后果,这不仅会给派遣机构造成经营困难,同时也会给用工企业造成经营风险。 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这样的工作岗位使用派遣人员的时间一般较短,因而劳务派遣公司与之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也较短。这样的规定,使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不利于企业具体事务的开展,而且派遣员工难以进行统一的管理。劳务派遣的风险都存在着一定的特征,了解这些特征能够更好的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和规避。 不可预知性 劳务派遣风险更多的是派遣员工在环境适应过程中,客观条件或者主观意愿所致,其隐蔽性较强。加之目前人力资源风险测评的应用工具相对缺乏,l2第二章企业劳务派遣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的相关理论企业在派遣决策时,较难通过某种具体手段,客观测度劳务派遣的未来风险,因此具有不可预知性。 多样性 主要指劳务派遣风险在时间和形式上表现的非同一性。比如:当派遣员工能力水平与岗位职权要求不相匹配时,派遣员工必然存在权责不对等下的能力风险;当派遣员工价值取向与企业经营目标背离时,道德风险将更多地表现出来。 可控性 当劳务派遣风险一旦产生并被有效识别时,用工企业往往可以利用间接的劳资约束关系,通过一定的应急措施,如停职、辞退、责任追究等方式,从形式上将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适度控制。当然,有些风险仅在形式上是无法控制的,如道德类风险,所以可控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企业应该如何处理违反培训协议的劳务派遣工?
随着劳务派遣用工应用的越来越多,不少企业遇到了劳务派遣工违反培训协议的情况,但是对于违反培训协议的劳务派遣工企业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相信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企业,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处理违反培训协议的劳务派遣工呢?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为雇员提供专门的培训费,并对雇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雇员签订培训协议,商定服务期限违约。劳务派遣公司无权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培训协议,商定服务期限,这意味着企业就有权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培训协议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培训协议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显然企业和劳务派遣工之间是没有劳动关系,自然没有签订培训协议的权利。 此外,虽然企业已与劳务派遣工签订了培训协议,并商定了服务期限,但当劳务派遣工后悔拒绝履行义务时,企业很难获得仲裁支持。 如果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工的服务期,是否可行呢?这就涉及到了合同的相对性的问题。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显然此条款对于劳务派遣工来说是没有任何拘束力的。 因此,建议企业应当认真考虑是否派遣劳动者出国,如果这样做,即使与劳动者达成培训服务期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就业公司应当承担劳务派遣工辞职造成的风险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