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外包能帮企业解决用工
人力资源外包的本质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弹性用工需求由于企业的用工成本越来越高风险越来越大市场变化太快。 为了解决季节性用工非核心岗位用工市场临时性变动用工等问题企业在固定用工方式之外增加了人力资源外包这种弹性用工方式。 弹性用工是固定用工的一种补充也是在经济形势不确定的大环境中的企业用工趋势除人力资源外包这种弹性用工方式外。 还有小时工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实习生退休返聘兼职用工等多种弹性用工形式。 但人力资源外包是所有弹性用工里相对规范的一种因为用工就会涉及员工的劳动关系薪酬个税保险发票等问题。 而人力资源外包可以通过差额纳税解决发票问题可以通过劳动合同代发工资代交个税代交社保等方式解决其他用工问题。 在央企国企和外企企业用工是有严格的编制限制的这些企业有工作任务但没有空余编制。 所以就只能采取人力资源外包或岗位外包用工形式通过人力资源外包可以很好地解决编制问题员工管理问题。 早期的人力资源外包解决 多的是员工招聘问题, 近两年比较多的是通过人力资源外包解决用工成本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用工成本连年增加特别是社保公积金成本个税成本压力越来越大。 如何通过人力资源外包公司降低用工成本成了选择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硬需求通过人力资源外包降低用工成本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把社保转移到比例和基数比较低的地方去在中国的一些城市为了吸引招商引资。 个别城市的社保比例比大多数城市都低能降低社保成本达到50%以上这种优惠政策对于低端批量用工的企业是很有吸引力的。 另一种是改变用工方式增加弹性用工岗位例如小时工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 一个员工可以到多个单位工作自己缴纳社保企业间接降低了社保成本 多给员工购买一个社保单工伤和商业意外险。 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毕竟不是保险公司但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有丰富的处理用工风险经验。 我们可以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严格的法律文本合法的用工方式 大限度的帮助客户降低用工风险。

人力资源外包存在问题:
三方权责不清晰。 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与要派遣方之间签订的是派遣服务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力派遣契约关系,即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与要派单位签订的关于派遣机构受要派单位委托提供劳动管理服务,要派单位向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支付服务费和承诺给受派员工提供劳动条件的协议;派遣方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即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签订的用工合同,建立的是指挥与劳务提供关系,即派遣员工与要派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过程中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以上三种合同,派遣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劳务合同,并不确立劳动关系,只是确定另两种关系的纽带。其中,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用工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 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缺乏科学准入门槛。 同工不同酬人力资源外包的社会风险很大,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人力资源外包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严格管理。其一,应当明确规定人力资源外包机构设立条件。包括:有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达到一定等级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不低于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金;注册资金不低于法定金额。对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专业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认证,以及风险担保金的数额标准、财务管理等应当建立专项制度,并由国家作出专门规定。其二,应当明确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实行许可审批制度。只有取得人力资源外包许可证后,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方可营业。 派遣员工权益保护问题。 因为在“两种契约、三方当事人”的运作框架下,劳动者往往成为弱者或信息不对称的受损者。这就不排除在劳动力市场明显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和用人单位有可能采取“共谋行为”,联手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如出现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加班、工伤、保险费用没有保障和工作不稳定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