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遣就业制度下如何实现同工同酬
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相对严峻,为了实现就业,多种就业形式相继出现,临时工派遣公司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大家非常关心的临时工派遣制度下如何实现同工同酬的问题该怎样有效解决,编者认为要着力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加强监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临时工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理论上讲,临时工派遣公司派遣的人员分 人才和普通工人两种情况,而事实上,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 人才派遣为数极少,被临时工派遣公司派遣的绝大部分是普通工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派遣工从事的并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甚至在核心、主业岗位上长期、稳定工作,与正式工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福利、教育培训、晋升机会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其实质是借临时工派遣降低自身的成本,逃避雇主责任,严格意义上说这样的临时工派遣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精神实质。但现实中,劳动行政部门对用工单位在派遣工使用范围方面存在监管缺失,这也正是用工单位在核心岗位、主业岗位上长期使用派遣工的重要原因。为此,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之要求的临时工派遣进行相应处罚。 二、用法律明确区别对待派遣工 相关法律应当规制用工单位为降低成本而在核心岗位、主业岗位、长期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的现象,为此需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与长期性岗位、核心性岗位、主业岗位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使用条件、要求等。具体来说,可以以岗位为标准界定适用范围,法律必须具体规定前述两种岗位比例限制、使用期限限制。

企业的哪些岗位适合劳动派遣?
近几年,企业用工的成本以及员工的工资统一呈现出上升趋势。因此,有许多企业选择了采用临时工派遣用工,这样可以简化企业用人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降低成本费用。不过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适合劳动派遣。那么,企业的哪些岗位适合劳动派遣? 1、适用于一些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也就是一些辅助性的岗位。 2、一些存续时间不会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即一些临时性的岗位。 3、以及那些因为劳动者需要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企业只能以上三性岗位上使用临时工派遣,在这之外的岗位按照法律要求是不允许的。如果想在其他岗位上用工也可以选择临时工派遣这种用工形式。 同时用工企业使用临时工派遣的数量方面也是有明确规定的,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工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临时工派遣的数量不得超过企业总用工总量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