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劳务派遣工的待遇怎么样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派遣工都不陌生,因为经常会采取这样的用工方式,不仅可以解决用人方面的难题,还能为企业节省不少的人力成本,当然派遣工们比较关注的是自己的工资待遇,但这个并不是有固定标准的,下面就让科达劳务派遣来给我们介绍派遣工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派出单位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提供劳务协议应当约定提供劳务的岗位、人数、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派遣方应与派遣方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每月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向无工作的派遣方员工支付工资。 雇主应依工作岗位之实际需要,订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雇用期限分割为若干短期派遣合约。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通知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劳务派遣公司和雇佣公司不得向派遣劳动者索取费用。 劳务派遣公司不得按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