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选择转移派遣有什么好处?
随着用工成本的不断增加,为保障核心业务的顺利开展,众多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完成一些辅助性工作的情况愈加普遍。劳务派遣就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其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用工方式。 一、规避企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年,或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合同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但相对条件明确要苛刻严格得多。企业完成员工转移派遣之后,也就完全不再存在这样的问题。 二、规避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完成员工转移派遣之后,可以确保员工连续工龄不间断,但一旦需要裁减员工时,只须向派遣公司退工,将大大压缩裁减人员的成本支出。 三、方便企业裁减人员避开企业减员退工需要审批的程序 现在企业减员退工都需要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特别是批量减员退工时审批权限要求较高。企业完成员工转移派遣之后,裁减人员只是将员工退回派遣公司,而并非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相对方便简单而且没有外部压力。即便确实需要派遣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相应审批手续也是由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四、避免员工职业病或工伤事故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因为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旦派遣员工出现职业病或者工伤事故,是由派遣公司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备案。也就是说职业病与工伤事故都不属于企业报告指标,可以避免员工职业病或工伤事故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五、用工制度双轨化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不同员工分级管理 用工制度的双轨化,可以有效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不同员工的分级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级,从而真正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和综合管理效率。 六、能有效规避日趋严格的企业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制度已经越来越严格,用工单位不及时履行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将会受到严厉处罚。而相关职能部门对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则相对灵活宽泛得多。完成员工转移派遣后,则能有效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 七、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弹性 企业实行员工转移派遣,也就相对减少企业自身的固定员工数量,能够有效增强企业在面对各种经营风险或者改变企业生产经营方向时,整个组织的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弹性。 八、有效提高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生产经营绩效的报表指标 大型企业或者上市公司实行部分员工转移派遣,则可因为在职员工人数相对减少,而相应提高相关生产经营绩效的报表指标,实现用更少的人创造更多效益的企业目标。

辞退劳务派遣员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辞退员工是在所难免的,辞退劳务派遣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适者生存,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辞退劳务派遣员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一、辞退派遣工的资格。 劳务工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工作者,它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单位,也就是劳务公司的人,用工企业是无权辞退劳动派遣员工的,只有派遣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若用工企业想解除合同,只能把劳务工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补偿和赔偿也应由派遣公司承担。也就是用工企业没有资格辞退劳务派遣工,企业只把劳务员工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公司解除合同。 二、辞退劳务派遣员工的相关规定。 劳务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工,发生什么事情,劳务公司应该按照合同内容办事,不得盲目辞退派遣工,派遣员工也是有法律保护的,除非劳务工有以下行为,劳务公司才能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务派遣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款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务派遣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派遣单位非法解除合同的后果。 有些派遣单位,用一些小事作借口,劳务派遣员工在没有犯错是情况下辞退员工,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根据规定如果是派遣公司与派遣工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时,不能索要经济补偿或赔偿;没有以上情形时;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应给劳务派遣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条件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应给双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