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劳动法:人力资源外包若干规定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人力资源外包若干规定适用范围有哪些 人力资源外包若干规定,也就是《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二、劳动派遣服务对象有哪些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三、劳动派遣岗位要求答疑 网友提问: 劳动派遣有哪些岗位要求? 律师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必看必看!东莞人力资源外包这三大好处真的是太秒了!
东莞人力资源外包是指由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东莞人力资源外包的三大好处: (一)东莞派遣可降低争议风险 用工单位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由于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应以人力资源外包企业为被申诉人,实际用工单位只是在必要时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 (二)节省人工成本 由于原有用工制度的惯性,在工资机制方面形成了一种能升不能降的惯例。而人力资源外包人员的工资待遇可随行就市,用工单位可根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协商劳务人员的工资,当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时,企业通过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以高薪使用高技能劳动力,可以避免企业内部职工攀比效应。 (三)东莞派遣可降低管理成本 一个单位 复杂的问题就是人事管理工作,人事管理涉及到职工建档、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定编定员、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生老病死等等。如果采取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方式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