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大部份企业都喜欢采用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其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事宜统一由劳务派遣机构发放与缴纳,用工单位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其起源于美国,后至法国、德国等国。 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一、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 1、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 2、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人员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单位(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单位(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二、为什么大部份企业都喜欢采用劳务派遣工。 1、企业不需要设立专门专人对派遣工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员工的聘用、员工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障的建立以及缴纳、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务公司负责完成,提高企业员工的管理效率。 2、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员工用工灵活,管理的效能高,企业可以在旺季时增加劳务派遣员工,在淡季的时候,减少劳务派遣员工。 3、使用劳务工能够规避劳动纠纷,企业 怕就是常常遇到劳动纠纷,由于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人才派遣公司,劳务工与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就算真的发生劳动纠纷也是劳务公司负责。 4、采用劳务派遣工能降低招聘成本降低,解决了人才闲置的问题,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 三、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谁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务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给员工薪资;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薪资。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保按照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执行。法律上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应该是劳务公司来发,但是劳务员工工资也可以由单位来发放,具体按劳务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劳务派遣工有社保待遇吗劳动派遣员工社保怎么办理 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因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公司应当为劳务派遣工缴交社保。至于这笔经费的 终来源,应由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

对于离退休人员可以进行劳务派遣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工作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实施同工同酬的,退休返聘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到达或超过退休年龄而退休后,再与用人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从而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为了更好的将退休人员和用工单位相匹配而做到人尽其才,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会与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协议,那么能不能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动者,而退休人员不再是劳动者,所以不能对退休人员进行劳务派遣。 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返聘者是否一定应认定为劳务关系? 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并不统一根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俪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可见,对于已经享受到退休保险或退休金待遇的返聘人员,应当认定其与用工单位构威的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