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离退休人员可以进行劳务派遣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工作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实施同工同酬的,退休返聘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到达或超过退休年龄而退休后,再与用人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从而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为了更好的将退休人员和用工单位相匹配而做到人尽其才,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会与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协议,那么能不能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动者,而退休人员不再是劳动者,所以不能对退休人员进行劳务派遣。 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返聘者是否一定应认定为劳务关系? 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并不统一根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俪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可见,对于已经享受到退休保险或退休金待遇的返聘人员,应当认定其与用工单位构威的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如何解决劳务派遣过程中出现劳动关系争议问题?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那么,如何解决劳务派遣过程中出现劳动关系争议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工享有与企业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劳务派遣工的平等权利不仅体现在同工同酬方面,还体现在工资调整机制上,劳务派遣工为企业提供连续的劳动服务时,应享有与企业正式工同样的工资调整的权利。企业应当依法向劳务派遣工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奖金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公司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劳务派遣工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说针对于劳务派遣劳动关系争议的解决方法主要是:1、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申请仲裁;4、对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