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代发的优点是什么?有哪些流程?
工资代发主要是用人单位按月将劳务费和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服务商,由服务商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表进行工资的足额发放,同时对个税足额进行申报,通过代发工资,用人单位解除了工资事务的琐碎,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 服务流程 1、在每月5--10日前,客户提供当月员工明细或员工工资明细、员工考勤表、新增加人员工资明细等工资凭证给我们。由科达人力工作人员制作员工工资费用明细及发放明细(电子版),并将明细单汇总,经财务审核后发往客户;客户进行核准。 2、客户核准确认后,科达人力劳务派遣公司向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客户工资款到我公司账后,科达人力按照《工资发放明细表》下发工资; 3、通过银行卡下发工资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进行下发确认,对下发有问题的进行汇总制作《工资发放问题反馈表》抄送客户。 服务规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的规定,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众所周知:工资是给企业给员工的报酬,但是有时候除了实际工资的发放外,发放的过程还会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例如:请临时工、或者工程外包给私人,费用进出需要做账;税负太高需要合法避税等等。

劳务派遣纠纷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
一、劳务派遣纠纷存在的问题 1、同工同酬难。派遣工呈现出用工短期化的现象,派遣工中的大量农民工以自行辞职的方式放弃了领取经济补偿金以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益,这暴露了用工单位实行的“体制内外有别”对劳务派遣市场造成的冲击。被派遣劳动者难以同用工单位劳动者一样享受包括各种保险、绩效奖金以及正常的工资调整等在内的同等待遇,且差距巨大。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举证不足往往成为被法院驳回其同工同酬诉求的主要理由。劳务派遣中同工不同酬的争议,较之其他劳动争议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派遣工因信息不对称状态更为严重而举证能力特别弱小。 2、工伤保险赔付难。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既无被派遣劳动者参与,又无相关部门监督,易发生以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换取劳务派遣公司利益的行为。一旦涉及劳动报酬支付、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纳等纠纷,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相互推脱,甚至撇开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协商,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维护权益比较困难。尤其是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是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还是向用工单位主张,亦或同时向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主张承担连带责任,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 3、对于名为劳务外包、承揽实为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判断困难。实务中,不当派遣现象大量存在。一方面,用工单位进行逆向派遣,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用人责任转嫁到派遣单位头上;另一方面,大量并不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格的机构以非派遣形式从事派遣业务,如以人力咨询、人事外包、人才市场服务等名称注册的公司,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上派遣,规避劳务派遣法律法规。这给法院审查劳务派遣的性质带来了困难。 4、当事人诉讼资格有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可以作为共同当事人,但在诉讼程序中用工单位是否有当事人诉讼资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5、劳务派遣关系的解除方面法律适用有分歧。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工的条件、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以及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得并不明确,导致审判实践的认定标准不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