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主营: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学生就业

第6年

基本信息 更多>>
普通会员6

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时请说明来自塑胶五金网】

手机:

QQ:

联系地址:

主页:http://kedalwpq.sjwj.com

产品分类 更多>>
全部产品
毕业生安置
人力资源外包
临时工派遣
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
您的位置: 首页 > 产品展示 > 产品详情
产品展示
产品名称: 科达择优推荐-清远毕业生安置-高校劳务派遣
浏览量:
价格:
供货总量:
规格:
更新日期: 2021年05月09日,有效期:360天
关键字: 灵活用工 劳务外包用工 劳务外包派遣 劳务派遣 工厂招聘外包 东莞劳务派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即时通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情信息

临时工派遣—用工会计处理怎么做?

临时工派遣是一种新型用工模式,是指用工单位向临时工派遣公司有偿租赁劳动力,今天科达临时工派遣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临时工派遣用工会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企业与临时工派遣公司签订临时工派遣合同时,在只约定了给临时工派遣公司总的临时工派遣费用的情况下(也就是约定临时工派遣公司向被派遣者支付的工资、福利及社保费用的情况),可将企业向临时工派遣公司支付的总费用通过“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与临时工派遣公司签订临时工派遣合同时,在只约定企业支付临时工派遣公司临时工派遣费用的前提下,也就是企业直接支付派遣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则企业直接支付给派遣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费用,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接受外部临时工派遣用工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临时工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临时工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派遣就业制度下如何实现同工同酬

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相对严峻,为了实现就业,多种就业形式相继出现,临时工派遣公司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大家非常关心的临时工派遣制度下如何实现同工同酬的问题该怎样有效解决,编者认为要着力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加强监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临时工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理论上讲,临时工派遣公司派遣的人员分 人才和普通工人两种情况,而事实上,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 人才派遣为数极少,被临时工派遣公司派遣的绝大部分是普通工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派遣工从事的并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甚至在核心、主业岗位上长期、稳定工作,与正式工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福利、教育培训、晋升机会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其实质是借临时工派遣降低自身的成本,逃避雇主责任,严格意义上说这样的临时工派遣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精神实质。但现实中,劳动行政部门对用工单位在派遣工使用范围方面存在监管缺失,这也正是用工单位在核心岗位、主业岗位上长期使用派遣工的重要原因。为此,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之要求的临时工派遣进行相应处罚。 二、用法律明确区别对待派遣工 相关法律应当规制用工单位为降低成本而在核心岗位、主业岗位、长期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的现象,为此需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与长期性岗位、核心性岗位、主业岗位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使用条件、要求等。具体来说,可以以岗位为标准界定适用范围,法律必须具体规定前述两种岗位比例限制、使用期限限制。

首页
电话
留言
联系

X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您有什么事儿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