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主营: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学生就业

第6年

基本信息 更多>>
普通会员6

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时请说明来自塑胶五金网】

手机:

QQ:

联系地址:

主页:http://kedalwpq.sjwj.com

产品分类 更多>>
全部产品
毕业生安置
人力资源外包
临时工派遣
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
您的位置: 首页 > 产品展示 > 产品详情
产品展示
产品名称: 塑料厂普工派遣-科达价格合理-云南劳务外包
浏览量:
价格:
供货总量:
规格:
更新日期: 2021年05月10日,有效期:360天
关键字: 派遣工公司 人事劳务派遣 员工派遣 派遣外包 劳务派遣员 人事劳务外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即时通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情信息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运作流程有哪些?

企业在确定好人力资源外包的内容以后,就需要考虑选择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了,一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需要考虑人力资源服务的价格。其次,需要注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信誉和质量,它将对整项工作的完成乃至对企业的正常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那么,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运作流程有哪些呢? 1、确定外包的内容 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决策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外包的内容。我国尚无相应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猎头"以及其它外包咨询行业的运作,因此,在企业准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之前,必须先界定清楚,某一职能是否真的适宜外包。对于企业来说,首先通常是安全性,同时要坚持不能把关系企业核心发展能力的工作外包出去的原则。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来讲,工作分析与岗位描述、员工招聘、培训与发展、薪酬、福利、劳动关系、人力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是可以考虑进行外包的。比如企业对员工进行的各类在职培训,就企业本身而言一般是没有能力来全部完成的。再如国家法定的福利制度,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工作完全可以外包出去。 2、选择外包的服务商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内容确定好以后,就要考虑如何选择服务商,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要考虑服务的价格。其次,注重服务商的信誉和质量,它将对整项工作的完成乃至对企业的正常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企业在对涉及企业机密、员工满意度、工作流程等敏感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比如工作分析与岗位描述、薪酬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选择服务商时,必须确信其可靠性。此外,企业还需根据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量的大小,考虑服务商的强弱,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服务商。 3、选择外包的方式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选择外包的方式。一般来说,企业寻求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商的方式可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普通的中介咨询机构,他们从事的业务很广,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仅仅是他们诸多业务中的一项,企业可以把人力资源管理的某项工作完全交给他们去做;第二类是专业的人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英法等国新近出现的快速人员服务公司,就是专为企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第三类是企业可以寻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力资源专家或研究机构的帮助,由他们来为企业出谋划策。当然,上述三类外包的方式不是各自孤立的,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会召集各类人员,组成一个"智囊团",力求把工作做好。 4、外包的实施 经过上述工作,人力资源外包就可以由相应的服务商来负责实施。在这期间,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不是消极等待,而应该是积极的参与,概括起来说也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要注意人力资源外包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企业方应与服务商就相应的外包项目鉴定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赔偿等问题。在外包实施过程中对工作的进展作定时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安全实施。另一方面,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还应积极参与配合,为外包服务商尽可能提供帮助,双方应建立起双赢的合作关系,共同把工作做好。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受法律保护的关系,劳动关系对劳动者的权益都是可以进行保障的,如果劳动者忽略它的话,在被单位侵犯权益的时候就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既然劳动关系的问题如此重要,那么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处可以与上面部分联系起来。

首页
电话
留言
联系

X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您有什么事儿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