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外包存在问题:
三方权责不清晰。 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与要派遣方之间签订的是派遣服务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力派遣契约关系,即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与要派单位签订的关于派遣机构受要派单位委托提供劳动管理服务,要派单位向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支付服务费和承诺给受派员工提供劳动条件的协议;派遣方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即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签订的用工合同,建立的是指挥与劳务提供关系,即派遣员工与要派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过程中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以上三种合同,派遣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劳务合同,并不确立劳动关系,只是确定另两种关系的纽带。其中,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用工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 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缺乏科学准入门槛。 同工不同酬人力资源外包的社会风险很大,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人力资源外包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严格管理。其一,应当明确规定人力资源外包机构设立条件。包括:有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达到一定等级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不低于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金;注册资金不低于法定金额。对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专业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认证,以及风险担保金的数额标准、财务管理等应当建立专项制度,并由国家作出专门规定。其二,应当明确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实行许可审批制度。只有取得人力资源外包许可证后,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方可营业。 派遣员工权益保护问题。 因为在“两种契约、三方当事人”的运作框架下,劳动者往往成为弱者或信息不对称的受损者。这就不排除在劳动力市场明显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和用人单位有可能采取“共谋行为”,联手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如出现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加班、工伤、保险费用没有保障和工作不稳定等问题。

人力资源外包会成为未来主要用工方式吗?
人力资源外包会成为未来主要用工方式吗?随着人力资源外包方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不禁有人要问,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方式会成为未来主要的用工方式吗?首先,人力资源外包不会成为主要的就业方式,但是会仍是未来劳务用工的重要方式之一。 根据劳务合同法和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里面对于人力资源外包的数量有明确的规定上限,企业需要严格控制人力资源外包的数量,不能超过总用工的10%,且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可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由于国家法律对于人力资源外包的限制,所以人力资源外包用工不能从根本上成为今后主要的用工方式。 用人单位为了更稳定的管理,也不会采取人力资源外包作为主要用工方式,尤其是对于单位的核心部门来说,签订人力资源外包不便于管理,工作人员也难有归属感,不利于企业核心队伍的建设。而目前来说,人力资源外包多用于临时工,季节性用工或者项目用工,如用人单位需要有大量劳务工能够完成的体力工作,就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外包或外包的方式解决。 人力资源外包管理方式能够在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多的时候使用人力资源外包,解决企业人口不够的问题,在淡季就减少用工,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另一方面有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管理,减少了很多行政事务性的麻烦,能为企业带来很多的便利,所以也越来越受企业青睐。总之,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方式虽不会成为主要用工方式,但也不会被取消,会成为未来辅助性的用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