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辞退劳务派遣员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辞退员工是在所难免的,辞退劳务派遣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适者生存,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辞退劳务派遣员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一、辞退派遣工的资格。 劳务工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工作者,它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单位,也就是劳务公司的人,用工企业是无权辞退劳动派遣员工的,只有派遣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若用工企业想解除合同,只能把劳务工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补偿和赔偿也应由派遣公司承担。也就是用工企业没有资格辞退劳务派遣工,企业只把劳务员工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公司解除合同。 二、辞退劳务派遣员工的相关规定。 劳务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工,发生什么事情,劳务公司应该按照合同内容办事,不得盲目辞退派遣工,派遣员工也是有法律保护的,除非劳务工有以下行为,劳务公司才能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务派遣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款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务派遣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派遣单位非法解除合同的后果。 有些派遣单位,用一些小事作借口,劳务派遣员工在没有犯错是情况下辞退员工,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根据规定如果是派遣公司与派遣工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时,不能索要经济补偿或赔偿;没有以上情形时;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应给劳务派遣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条件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应给双倍。

采用劳务派遣这些事项一定要注意
对于劳务派遣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我们身边的很多岗位甚至互联网企业中都存在着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是一种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那么采用劳务派遣这些事项一定要注意。 一、选择和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合作 2012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机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从备案制又重新回归审批制,企业如果选择和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合作,需承担法律责任。 二、必须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红线是10%,也就是,劳务派遣用工的员工人数不能超过员工总数的10%,否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到1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三、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必须符合“三性”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劳务派遣用工的“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