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规避“假外包、真派遣”的用工风险呢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承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出台之后,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就开始酝酿如何将劳务派遣用工变换一种形式以规避法律规定,首当其冲的就是采用服务外包或承揽的方式。因此,为了避免劳务派遣单位假借服务外包或承揽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劳务派遣处理。防止了劳务派遣的非法变种。 首先,用人单位应明晰“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使用,由后者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派出单位系“用人单位”,劳动者接收单位系“用工单位”,劳动者由用工单位实际管理。这与“劳务外包”中的由劳务单位自行管理劳动者是不同的。 其次,在“劳务外包”关系中,要尽量避免对承包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的直接管理。虽然现对“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概念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有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但对从事该业务的承包单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进行管理的,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因此,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应注意避免对承包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包括考勤、评估、工作成果的认定等等,更要避免直接向该等劳动者支付人工费,以避免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再次,如因对外包服务或产品质量控制的客观需要,而需介入到外包服务或产品生产过程,要注意此种介入实质是承包单位将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权部分让渡给了发包单位,因此,在该情况下,应注意通过协议将这种让渡作出一定程度的限制,如仅为临时的、辅助性质的管理。否则,同样存在被认定为系“假外包、真派遣”。 综上,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务外包”管理模式时,需谨慎对待,严格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通过合法、规范的手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以规避“假外包,真派遣”风险。

为什么说企业使用劳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
近几年劳务外包十分火热,劳务外包已经成为一些大企业长期使用的用工方式。而大部分企业选择州劳务外包是因为它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那么为什么劳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呢 一、减少工伤事故的赔偿成本。 无论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或者是技术密集型企业均要考量工伤事故的赔偿,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工伤事故赔偿发生率高而且赔偿额度大,这已经成为了阻碍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瓶颈。而劳务外包之所以可以降低成本就是因为它可以减少工伤事故的概率继而降低赔偿成本。 二、企业的连带责任概率低。 劳务外包是适用合同法的,它不像劳务派遣用工,如果在派遣过程中发生问题,用工企业也会受到连带责任。而劳务外包就没有这个烦恼,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所以这也是劳务外包优于劳务派遣之处,企业也无需在担忧官司纠缠,可以用大量的时间来进行生产和发展。 企业为看重劳务外包就是因为它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分散用工风险,减少事务性工作,这样企业才能有足够的时间专注核心业务发展。 三、降低企业的管理费用。 使用劳务外包除了依靠提供用工的安全性来降低劳务成本以外,它成本低廉的重要利器便是承包方负责托管人员的一切事物,所以关于劳务咨询以及后期的人工使用等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这有效降低了管理的费用,企业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政策知道以及合理化建议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