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外包的三重法律关系
人力资源外包关系存在三方主体:劳动者、派遣机构以及要派机构(用工单位)。其中《劳动合同法》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依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三者之间形成以下三重法律关系。 1.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之间基于人力资源外包协议形成人力资源外包关系。人力资源外包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人力资源外包协议。 2.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 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尤工作期间,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因此,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则适用应该属于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关系,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都适用于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包括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劳动合同的解除等。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给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由于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因此,人力资源外包机构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义务,如: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将人力资源外包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外包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3.劳动者与要派机构基于实际的用工形成用工关系 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动者承担基于用工而产生的义务,如:《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在以上三种关系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而派遣机构和要沃机构之间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主要适用民法来调整。 而事实上,人力资源外包法律关系是从一般劳动关系衍生而来的,其原因在于人力资源外包机构将其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对劳动者指示命令的权利通过人力资源外包协议转让给要派机构,从而形成了三方关系。因此,在人力资源外包中实际上是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共同承扭着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执行项目的标准有哪些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人力资源外包来降低用工成本,人力资源外包是企业寻找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合作,但是有些企业对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执行项目的标准不是特别了解。而下文便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项目执行的标准。 一、人力资源外包公司需要以客户满意度作为服务的标准 无论是企业还是求职者,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其本身的服务均能够为客户提高全面的满意度, 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在相应的项目匹配中提供了更多的参考方式,既能够为国内用工企业带来更好的专业人才,也能够根据客户的求职需求提供匹配度高的工作项目,这样可以使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项目执行拥有更多的新岗位和更多的提升空间。 二、人力资源外包公司需要以服务的专业度作为标准 专业的服务模式和更好的执行能力让企业在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服务之下享受到了更好的服务模式,一站式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在相应项目执行时,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和了解分析客户的需求,在实际的执行需要全面的提高人力资源外包的质量,基于这种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需求更是提供了全新的用人模式。 究其根本可以发现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在相应项目的试行时采用了更高标准的服务模式,要求自己在相应模式的执行之中投入了更多的精力,确保客户在这种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合作之中享受到了更好的服务类型,通过 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全面的服务流程和人员监管,对企业人员的利用和后续的管理合作而言无疑也拥有着更多的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