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工派遣用工有什么特点呢?
临时工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临时工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那临时工派遣用工有什么特点呢? 1、临时工派遣具有三方主体 在标准劳动关系中,存在两个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单纯的“一对一”模式,没有第三方的介入。 2、存在两个合同 在劳动派遣中,至少应当存在两个合同:一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临时工派遣协议。如果出现了劳务纠纷问题,也是由劳务公司直接与劳动者交涉。 3、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在劳动派遣中,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但却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相反,用工单位虽然并非劳动合同的相对方,但却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 对于企业来说,临时工派遣的出现能够为企业避免一定的用人风险。有些企业具有很明显的季节性,所以在一段时间内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是短期内的招聘又是一个难题,而临时工派遣却能够解决这种问题。

临时工派遣怎么交社保?
临时工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临时工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 从法律关系上讲,临时工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故应有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临时工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临时工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当然在用工实务领域,基于效率的考虑,派遣单位可能会与要派单位约定有要派单位直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避免了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用工费,派遣单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复杂过程,但这种约定只是双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并不改变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性质。 如何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保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临时工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临时工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