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相互关系有哪些?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作为两种被广泛采用的用工形式,一方面为企业用工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由于涉及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外包单位)及劳动者三方主体,其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实践中容易产生混淆。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责任主体的司法认定就会成为该类案件的难点问题。 本文在深入分析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得出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关键点,从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归属出发,来确定劳动者侵权的责任主体。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 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派遣存在哪些风险?
企业的劳务派遣风险主要表现为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连带责任风险四个方面;由于我国现有的劳务派遣机构数量比较大,机构为了争取到派遣业务会竞相压价,造成恶性竞争,造成派遣机构的管理不规范、风险意识薄弱、服务质量下降等后果,这不仅会给派遣机构造成经营困难,同时也会给用工企业造成经营风险。 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这样的工作岗位使用派遣人员的时间一般较短,因而劳务派遣公司与之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也较短。这样的规定,使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不利于企业具体事务的开展,而且派遣员工难以进行统一的管理。劳务派遣的风险都存在着一定的特征,了解这些特征能够更好的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和规避。 不可预知性 劳务派遣风险更多的是派遣员工在环境适应过程中,客观条件或者主观意愿所致,其隐蔽性较强。加之目前人力资源风险测评的应用工具相对缺乏,l2第二章企业劳务派遣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的相关理论企业在派遣决策时,较难通过某种具体手段,客观测度劳务派遣的未来风险,因此具有不可预知性。 多样性 主要指劳务派遣风险在时间和形式上表现的非同一性。比如:当派遣员工能力水平与岗位职权要求不相匹配时,派遣员工必然存在权责不对等下的能力风险;当派遣员工价值取向与企业经营目标背离时,道德风险将更多地表现出来。 可控性 当劳务派遣风险一旦产生并被有效识别时,用工企业往往可以利用间接的劳资约束关系,通过一定的应急措施,如停职、辞退、责任追究等方式,从形式上将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适度控制。当然,有些风险仅在形式上是无法控制的,如道德类风险,所以可控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