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采用人力外包有什么好处?
企业采用人力外包有什么好处?企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企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模式也是有明确的注意事项的。本文就人力资源外包中比较常见的临时工派遣注意事项给大家说明重点。 临时工派遣的主要特征: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典型的用人单位不管人,管人单位不用人模式。 临时工派遣于企业带来了哪些直接的好处? 节约管理成本 企业选择临时工派遣后,人事管理的成本将会显著减少,人事管理琐事不再占用企业宝贵的发展时间。 对于企业而言,招聘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招不到满意的员工,同时薪资又连年上涨,但是选择临时工派遣情况就完全不一样。 降低用工风险 临时工派遣的员工关系在派遣公司,员工并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分散了劳动风险。 上述好处很多,但是用人单位也必须规避临时工派遣中的法律风险?以下几个重要事项一定要注意: 1.临时工派遣协议。 2.与临时工派遣单位之间的保密规定。 3.一定要书面确定劳动者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失时的处理问题。 4.选择临时工派遣要充分考虑实际用工性质,符合企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用工原则。 5.用人单位用工比例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6.选择临时工派遣单位的时候一定要考察派遣单位资质。

临时工派遣新规让临时工不再廉价
同工不同酬、不买社会保险,这些都是经常出现在“临时工”身上的问题。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同工同酬让临时工派遣用工成本上升,企业无法再通过此途径节约成本。此外,企业还需支付给临时工派遣公司管理费,即人们通常说的中介费。这样计算下来,临时工派遣成本比直接招聘员工还高,企业自然就不会再选择这一方式。 有媒体报道,目前在东莞等地,已经出现了受制于新规,很多企业减少临时工派遣员工用量的情况。而这样的现实效果,正印证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临时工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适用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暂未明确 临时工派遣单位经营临时工派遣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暂行规定》。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临时工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条规定针对的就是“假外包、真派遣”情形的处理。 该人士还介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逐步加以妥善解决,此次规定暂时没有明确。下一步,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予以规范。 岗位限制 辅助性岗位要经民主程序讨论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暂行规定》还对“辅助性”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在单位内公示。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这大大遏制了之前辅助性岗位因缺少认定程序和标准而被用工单位所滥用的趋势。 不过,也有个别情况例外。《暂行规定》中明确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临时工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临时工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