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工派遣中不可触碰到的哪些法律规定?您有了解过吗?
我们都知道临时工派遣和临时工派遣有本质的区别,例如临时工派遣适用于《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而临时工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一些行为都被法律条条框框限定。那么临时工派遣除了涉及到《合同法》,还涉及到哪些法律规定呢? 《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得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临时工派遣服务流程
现在又很多企业由于业务需求大量的临时工派遣,所以选择临时工派遣的方式来解决用工问题。既然选择临时工派遣就要找第三方平台合作,这就涉及到相应的流程问题,许多企业对此知之甚少。让科达临时工派遣介绍一下自由职业者的服务流程。 临时工派遣岗位包括: 低端生产一线岗位包括生产操作人员、仓库理货员、销售人员、推广人员、叉车工、仓管、电工、焊工、机修工、文员、前台、行政助理、司机、人事等岗位。 临时工派遣服务流程: 1、业务咨询:对双方的意向有初步的了解,确认合法的资格,交流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说明。 2、分析考察:根据用人单位对临时工派遣要求,人力资源公司收集了公司员工数量、分布等信息。 3、提出方案:针对不同的用人单位需求和现状,确定服务内容。 4、洽谈方案:通过调研和协商,确定委托事项的内容,修改和完善委托事项。 5、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法律责任。 6、提供服务:在外包临时员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