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工会不会被辞退?
现在有很多企业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在企业上班的派遣工不在少数,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不少公司打算辞退劳务派遣工,这样就会让很多派遣工们比较担心,下面就让金柚网来给我们详细的介绍企业上班的派遣工会不会被辞退? 雇主无权解雇雇员,只有雇主才能即派遣公司与雇员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希望解除合同,则应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并由派遣公司承担解除合同的补偿和赔偿。 雇佣公司可以将劳动者返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是,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雇佣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业的私人欺诈给雇佣公司带来严重损害,劳务派遣公司和其他雇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雇佣公司的工作产生严重影响,或者雇佣公司拒绝纠正,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欺诈威胁或者乘客的危险,制定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为生病或者不是劳动合同,因此,规定的医疗期到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职工和调度公司不能调整的职工不能调整工作。 关于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到半年按一年计算,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解除合同一个月前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必须给予一个月工资的代理通知金如果不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的条件,经济补偿金必须加倍。

劳务派遣工的社会现状
近几年,“雇人不用人,用人不雇人”的用工模式风靡全国,这种模式中所说的“人”,就是指“劳务派遣工”,他们与劳务中介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中介公司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也就是说,中介公司负责把工人“雇佣”给公司“使用”,用人的不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实际用人。 本月初,云南省会泽县的130多名工人顶着刺骨的寒风,到云南省总工会的大门口静坐上访,他们本是云南驰宏公司2006年以前招的一年一签的农民合同工,2007年公司将他们的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转为了劳务派遣合同,随后,工人们各项福利待遇大幅下降,沦为公司里的“二等公民”。 事实上,这样的劳务派遣工,在铁路、民航、通讯、金融等系统里也大量存在。某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在生产一线拼命干活的,多半不是正式合同工,比如电力公司,寒冬在铁塔上敲冰的是劳务派遣工,猫在空调房里看报喝茶的是正式工。虽然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只有正式职工的几分之一,但毕竟是在垄断企业里打零工,在一岗难求的时代,虽然同工不同酬,甚至多工少得酬,相比其他行业也许已比较满足了。 但那些在非垄断企业的劳务派遣工们,他们的薪酬水平并不能像电力、银行部门那样“水涨船高”,而因为并不跟企业发生直接合同关系,他们按劳动法本应得到的很多权益却被无情剥夺了,像云南驰宏公司的这些工人被“变”了身份后,没有了企业年金,没有了住房公积金,甚至连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也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