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企业要选择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
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的时候无非是解决用工上的问题,比如员工招聘的问题、弹性用工的问题、员工工资的发放、员工的社保问题以及用工风险的转移等等,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依然受企业的欢迎,当然,选择劳务派遣是也是要注意选择专业靠谱的劳务派遣公司,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不能因为贪便宜嫌麻烦随便找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要不然不仅没有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反而引发一堆麻烦。为什么经常会有劳务派遣公司坑人的这种负面声音,其中就不乏一些不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带坏了行业的名声。 可能你会想我仅仅是需要劳务派遣公司给我提供人员而已,选择一家服务费便宜的就差不多了,其实这种想法并不对,简单的招工都是这样那就更不用提给企业分担用工风险这一块了,如果你选择到的劳务公司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话,那就什么用呢 所以企业在选择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时,风险承担能力也是考核的重点,对于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公司,很容易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卷起铺盖走人留下一个烂摊子给用人企业。选择合格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从源头上降低法律风险,要选择合法、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来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一方面要审核所选劳务派遣公司的有效证照,通过互联网、调查工商资料等方式详细查验其资质,另一方面还应当考量其他因素,如派遣公司的专业性、服务水平高低、服务品牌知名度等。 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完善的服务体系和管理服务质量控制标准,是能否保证派遣全过程规范基础。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财产损害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在如今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常见,那么要是劳务派遣的员工致财产损害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实践中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劳务派遣单位侵害时,劳动者可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仅对劳务派遣人员在被派遣期间受到损害的情况作出了双方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但并未对被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作出规定。 对此,《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即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从归责原则上看,用工单位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的则是过错责任。立法者为何不沿用《劳动合同法》的连带责任,而采取不同的责任分担? 理论界认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至用工单位后,劳动过程即在用工单位的管理安排下进行,劳务派遣单位不再对劳动者的具体活动进行指挥和监督,用工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实际指挥控制,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从事劳动,因此,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被派遣劳动者职务活动中致人损害的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补充责任则是指,其应当对该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能力、资格以及对用工单位所任职务能否胜任进行详尽的考察,否则,应当对其选任不当承担补充责任。 实践中经常遇到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就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事前进行约定的情况,不能因为双方约定的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符就随意认定其无效。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系民事合同,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认定为有效,但该约定的效力应当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即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之间,而不得对抗受害人。故受害人亦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后两单位之间可以根据双方事前签订的协议再各自处理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