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派遣存在哪些风险?
企业的劳务派遣风险主要表现为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连带责任风险四个方面;由于我国现有的劳务派遣机构数量比较大,机构为了争取到派遣业务会竞相压价,造成恶性竞争,造成派遣机构的管理不规范、风险意识薄弱、服务质量下降等后果,这不仅会给派遣机构造成经营困难,同时也会给用工企业造成经营风险。 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这样的工作岗位使用派遣人员的时间一般较短,因而劳务派遣公司与之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也较短。这样的规定,使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不利于企业具体事务的开展,而且派遣员工难以进行统一的管理。劳务派遣的风险都存在着一定的特征,了解这些特征能够更好的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和规避。 不可预知性 劳务派遣风险更多的是派遣员工在环境适应过程中,客观条件或者主观意愿所致,其隐蔽性较强。加之目前人力资源风险测评的应用工具相对缺乏,l2第二章企业劳务派遣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的相关理论企业在派遣决策时,较难通过某种具体手段,客观测度劳务派遣的未来风险,因此具有不可预知性。 多样性 主要指劳务派遣风险在时间和形式上表现的非同一性。比如:当派遣员工能力水平与岗位职权要求不相匹配时,派遣员工必然存在权责不对等下的能力风险;当派遣员工价值取向与企业经营目标背离时,道德风险将更多地表现出来。 可控性 当劳务派遣风险一旦产生并被有效识别时,用工企业往往可以利用间接的劳资约束关系,通过一定的应急措施,如停职、辞退、责任追究等方式,从形式上将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适度控制。当然,有些风险仅在形式上是无法控制的,如道德类风险,所以可控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企业能把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工吗
我们都知道派遣用工可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效率,所以有很多企业都在采用这样的方式,还有的企业不想养那么多员工,想把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工,让职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这样到底行不行呢? 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在派遣用工中,被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就业单位直接将现有劳动者的劳动者转移到现有劳动者中间的被派遣劳动者,实际上与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解体。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不愿改为派遣工,对雇主提出的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要求,应当继续。如用人单位将劳务派遣工的用工情况及其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如突然接到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应认真阅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 即便员工同意派遣,事实上也是与雇主解除了劳动关系,只不过是雇主在法律上没有给予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已。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雇主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的工作中使用劳务派遣工人。如果与雇主沟通失败,雇主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或投诉,或向当地工会报告情况。如果雇主拒绝纠正,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