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
人力资源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它们的之间区别是: 1.适用的法律不同。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合同法。 2.人力资源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 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人力资源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人力资源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人力资源外包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人力资源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人力资源外包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不同。 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人力资源外包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什么是人力资源外包,有哪些类型?
人力资源外包,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工作。 那么,人力资源外包有哪些类型?人力资源外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请看下文了解。 人力资源外包,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也称接受以人力资源外包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它有三种含义:“人力资源外包”型工作安排、“人力资源外包”组织、“人力资源外包”型就业。 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型工作安排:“人力资源外包”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 “人力资源外包”组织:“人力资源外包”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 “人力资源外包”型就业:“人力资源外包”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人力资源外包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人力资源外包”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 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人力资源外包有两个 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人力资源外包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