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逐渐不可替代
近几年,劳动派遣和灵活用工发展迅速,主要原因是符合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环境,拥有强大的生命力,未来还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在国外,灵活用工是很多大公司的主流。 从中国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灵活用工”环境对比中可以得出:日本的“灵活用工”雇佣模式已经十分成熟,“灵活用工”在人力资源行业中占比已到42%,美国紧随其后,占比32%。而中国的“灵活用工”的构成仅占到人力资源行业的9%,与日本和美国相比差距较大。“灵活用工”的用工模式在发达国家占人力资源行业重要比重的主要原因有: 1、发达国家在国家发展中侧重点逐渐从 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转变为第三产业(服务业),第三产业(服务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柱。 2、在服务业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服务业类型的劳动人口。因此随着人力资源技术的不断深化,发达国家“灵活用工”的用工模式逐渐发展, 终成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中体量*大的细分行业。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在“灵活用工”雇佣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根据上述数据能够看出,过去5年间,我国“灵活用工”雇佣方面有增长加快的趋势,成长态势良好,走势上升明显。随着需求的日益提升,我国“灵活用工”行业收入规模逐年走高,按照复合增长走势将呈“J”型指数型增长。预测到2025年,整个灵活用工行业收入规模将达到120.4千亿,具有可观的市场前景。

跨地区的劳务派遣工报酬有什么规定吗?
劳务派遣也叫人力派遣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用工方式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跨地区的劳务派遣工报酬有什么规定吗?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这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应签订派遣协议。 如果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是不同地区的,派遣协议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如甲省派遣工到乙地务工,乙地的劳动报酬标准可能比甲省高几百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就应当以乙地区的标准签订协议,并按乙地的标准支付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各地区的标准执行。 法律之所以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区的标准执行,就是因为劳务派遣工往往是由经济较落后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地区向经济较为发达但劳动力相对短缺的地区进行的,也就是说,用工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一:要优丁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在现实中,这种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差距往往成为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剥夺劳动者正当权益的缘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因此受到伤害,仅仅可以拿到派遣单位所在地区标准的工资,这甚至成为了派遣劳务的吸引力所在。基于这种情况,本法对这一劳务派遣中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跨地区派遣的,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标准,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