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为什么要选择人力外包呢?
一、人力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 对于企业来说,人工成本决不单单是员工工资,还有很多隐形成本,我带大家来计算一下: 员工工资:4000元(这绝不算高),各项补助:500元,社保、公积金:1500元(按 基数缴纳),场地费用:300元/月,管理费用:4000元/月,办公费用:50元/月,交通费用:300元/月,合计:10650元。通过人力外包后,就能节省成本。 以上数字也仅仅是员工成本,那还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成本,如: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则会产生滞纳金,或为员工多交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社保、公积金费用。 如果把事务性的工作人力资源外包,企业需要支付的仅为每人每月几十元的服务费。 二、企业选择人力外包能提高效率: 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熟悉相关政策,且实时了解政策变化,可随时解答企业客户的咨询,提供 及时的服务,用 短的时间完成企业所有需求。 三、企业选择人力外包能帮助降低风险: 企业办理人事相关业务人员,不够专业,没能实时了解政策变化,企业可能承担罚款、员工仲裁等风险。然而,人力外包公司提供的人才都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适应能力方面也更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时也不会因为一个员工离职而造成工作瘫痪、无法进行。综上所述,人力外包不仅能节约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还能提升企业凝聚力,所以人力资源外包一定是企业必选项。 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就能知道企业为什么需要选择人力外包了,企业通过人力资源外包就能帮助企业解决以上问题。

人力资源外包中不可触碰到的哪些法律规定?您有了解过吗?
我们都知道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有本质的区别,例如人力资源外包适用于《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而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一些行为都被法律条条框框限定。那么人力资源外包除了涉及到《合同法》,还涉及到哪些法律规定呢? 《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得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