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大部份企业都喜欢采用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其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事宜统一由劳务派遣机构发放与缴纳,用工单位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其起源于美国,后至法国、德国等国。 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一、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 1、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 2、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人员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单位(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单位(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二、为什么大部份企业都喜欢采用劳务派遣工。 1、企业不需要设立专门专人对派遣工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员工的聘用、员工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障的建立以及缴纳、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务公司负责完成,提高企业员工的管理效率。 2、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员工用工灵活,管理的效能高,企业可以在旺季时增加劳务派遣员工,在淡季的时候,减少劳务派遣员工。 3、使用劳务工能够规避劳动纠纷,企业 怕就是常常遇到劳动纠纷,由于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人才派遣公司,劳务工与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就算真的发生劳动纠纷也是劳务公司负责。 4、采用劳务派遣工能降低招聘成本降低,解决了人才闲置的问题,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 三、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谁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务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给员工薪资;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薪资。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保按照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执行。法律上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应该是劳务公司来发,但是劳务员工工资也可以由单位来发放,具体按劳务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劳务派遣工有社保待遇吗劳动派遣员工社保怎么办理 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因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公司应当为劳务派遣工缴交社保。至于这笔经费的 终来源,应由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

劳务派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在哪里?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比较好区分的,但是有的人是搞不清楚劳务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因为劳务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工作的时候都相对自由。那么如何区分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呢, 一、什么劳务关系与什么承揽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承揽关系主要存在于分包形式中。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又应当如何区分呢 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服从的关系。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而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员接受雇主的管理,支配。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主的工作,身份上具有隶属性。 2、看工作者是否自带劳动设备等。一般情况下劳务关系中雇员只提供自身的劳动能力,不需要提供设备。而承揽关系中人要自己提供设备以便创造有利的劳动条件顺利完成劳动成果。但是这里也要注意有的雇员在雇主没有相应工具的时候也会协商自带工具,所以也不能单一片面的理解,要结合其他方面综合认定。 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劳务关系中,雇员提供单纯的劳动力,一般是继续性提供劳力,以满足雇主的需要。在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则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一般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 4、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