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外包和劳务分包有啥区别?不懂就看过来!
要知道区别,我们先了解他们大概的定义。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并为其工作,是个人与单位的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个公司办公室需要一个档案整理员,这时就可以找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派遣一个档案整理员来到办公室工作,派遣过来的档案整理员需要听从这个公司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安排。这种方式适用于企业岗位空缺又不愿意直接到人才市场招聘员工的情况。 劳务分包是将工程中的一个项目承包给劳务公司,主要应用在建筑行业。比如说工地上需要做一个脚手架项目,企业就可以把这个项目以20万的价格分包给劳务公司,把项目分包出去后,对方来多少个人建脚手架是对方的事,只要项目验收合格把20万劳务费给他就行了,过程中的材料、劳动力都不需要你管,这个就叫劳务分包,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作。 对劳务分包和人力资源外包有一定的了解之后,我们再来详细说说他们的区别。 用工的需求不同。人力资源外包是直接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只针对提供的劳动力数量的多少,并不指定需要完成多少的工作量;劳务分包是将项目分包给承包方,指定需要完成的工作量,并不管承包方派出了多少劳动力。 法律关系不同。人力资源外包使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当劳动者在人力资源外包的过程中受到伤害,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都承担赔偿责任。劳务分包作为外包服务的项目,适用《合同法》和相关建筑行业法规,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承包方员工在项目过程中受到伤害,发包方不用承担责任。 收费的标准不同。人力资源外包是以劳动力数量的多少进行结算,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给用工单位派遣了多少名员工,用工单位就要给多少名员工发放工资,简单来说就是按人头收费结算。劳务分包是按项目收费,按完成工程量的多少来收费,并不用单独给承包方的劳动力支付工资。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在哪里?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从整体来看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二者之外的第三方,同时,都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等,两者之间存在很多的相似性,但实质上这两种是完全不同的制度。那么,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在哪里? 一、劳动者与代理(派遣)机构法律关系不同。 工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关系与代理机构的关系不一致。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和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若人事代理机构为劳动者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甚至代缴社会保险,则在劳动者与人事代理机构之间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若人事代理机构受企事业单位委托提供人才测评、人才招聘等服务,则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在人事代理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三、适用法律规范不同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两者分别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四、承担雇主责任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对于雇主责任的理解更为复杂,在单纯的劳动关系的理解中,劳动者只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雇主责任自然只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在双重劳动关系的理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均应承担雇主责任,劳务派遣关系单位与用工单位均应承担雇主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作为两个分别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由于这是两个有关联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而在人事代理中,由用人单位来承担雇主责任,代理机构完全不承担雇主责任。 五、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劳务派遣是以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其内容是劳动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相关规章规定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责任不同。 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并不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只是对劳动者实际管理使用;在人事代理关系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不仅负有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而且负有劳动法上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