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与联系
劳务外包分为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区分两者的关键点,在于谁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只是将人力资源非核心部分的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专业机构代理;而劳务派遣则是中介机构成为员工的法定雇主,实际用人单位同中介机构签订人才派遣或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只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人事管理则交由中介机构来做。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是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其法律结构和法律关系主体责任设置大有不同。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派遣等,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需要,派遣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它将本为一体的雇佣、使用环节分离,形成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三方关系。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工不招人”。 劳务派遣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因此鉴别劳务派遣关系的关键点在于:一是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协议;二是由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三是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劳务外包,也称业务外包、服务外包等,它是企业整合其外部 的专业化资源,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一种管理模式。劳务外包一般由用工单位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发包给相关外包单位,由该外包单位自行安排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形成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劳动者三方关系。 劳务外包特点是以“委托合同”之名完成“劳动合同”之实,用工单位无需承担用工责任,而由外包单位承担用工管理责任。因此鉴别劳务外包关系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之间存在委托合同;二是外包单位负责管理劳动者;三是由外包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为短期派遣工缴纳社保吗?
随着企业对于短期劳务派遣的应用越来越多,使用短期劳务派遣过程中的问题也显现出来。我们都知道员工去到企业上班都是需要缴纳社保的,但是许多企业不知道短期劳务派遣工需不需要缴纳社保,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人都比较关心的,那企业需要为短期派遣工缴纳社保吗?我们一起看看以下的内容就知道了。 “临时工人”的含义是指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短期、非全时的、亦或者是短期合同工种。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所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它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雇主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 《劳工法》第36条规定,国家对劳动者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 目前还不存在临时工这一概念,也不存在临时工与正式工人的区分,只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区分,除了非全日制工不需缴纳社会保险外,其他工种的用人单位都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待遇,所以短期劳务派遣工是需要交纳社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