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采用人力外包有什么好处?
企业采用人力外包有什么好处?企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企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模式也是有明确的注意事项的。本文就人力资源外包中比较常见的劳务外包注意事项给大家说明重点。 劳务派遣的主要特征: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典型的用人单位不管人,管人单位不用人模式。 劳务派遣于企业带来了哪些直接的好处? 节约管理成本 企业选择劳务派遣后,人事管理的成本将会显著减少,人事管理琐事不再占用企业宝贵的发展时间。 对于企业而言,招聘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招不到满意的员工,同时薪资又连年上涨,但是选择劳务外包情况就完全不一样。 降低用工风险 劳务派遣的员工关系在派遣公司,员工并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分散了劳动风险。 上述好处很多,但是用人单位也必须规避劳务派遣中的法律风险?以下几个重要事项一定要注意: 1.劳务派遣协议。 2.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保密规定。 3.一定要书面确定劳动者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失时的处理问题。 4.选择劳务派遣要充分考虑实际用工性质,符合企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用工原则。 5.用人单位用工比例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6.选择劳务派遣单位的时候一定要考察派遣单位资质。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劳动者侵权的责任主体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因用工单位购买的合同标的分别是劳动力和劳务,那么对劳动者的管理主体就有所不同,而管理主体的不同在法律关系上就直接体现为对劳动者责任的承担主体不同。因此,在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关系时,确定对劳动者责任主体的前提就是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主体。 首先,对劳动者管理的实际控制权是确定责任的前提。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虽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控制,主要包括岗位管理、薪酬待遇管理、考核奖惩等,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而实质扩大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权。而派遣单位则只承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薪酬、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责任义务,并不参与对劳动过程的具体管理控制。在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不仅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且也不参与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而外包单位对劳动者不仅负有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而且还须承担对劳动过程的具体管理责任。因此,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明显标志是对劳动及生产过程的管理控制权主体不同。 其次,在管理权的基础上确定责任主体。 沿着无管理则无责的思路来确定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对劳动者责任体相对比较清晰。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责任的理论基础建立在管理权之上,谁管理谁负责,用工单位自然要为劳动者负责,因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劳务派遣单位责任的理论基础为控制理论,因为其不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因此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同理,在劳务外包中,外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控制,然后将劳动成果——劳务出售给用工单位。因此从管理权角度看,外包单位应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负责,应为责任主体。 再次,确定责任的归责原则。 在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关系中,无论用工单位购买的是劳务还是劳动力,其都是劳动利益的获得者,因此承担责任的根据应为报偿理论,用工单位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过错为构成条件。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造成损害的,因劳动者履职的利益属于用工单位,其损害理应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