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存在问题:
三方权责不清晰。 劳务派遣公司与要派遣方之间签订的是派遣服务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力派遣契约关系,即劳务派遣机构与要派单位签订的关于派遣机构受要派单位委托提供劳动管理服务,要派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和承诺给受派员工提供劳动条件的协议;派遣方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即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签订的用工合同,建立的是指挥与劳务提供关系,即派遣员工与要派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过程中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以上三种合同,派遣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劳务合同,并不确立劳动关系,只是确定另两种关系的纽带。其中,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用工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 劳务派遣机构缺乏科学准入门槛。 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严格管理。其一,应当明确规定劳务派遣机构设立条件。包括:有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达到一定等级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不低于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金;注册资金不低于法定金额。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专业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认证,以及风险担保金的数额标准、财务管理等应当建立专项制度,并由国家作出专门规定。其二,应当明确劳务派遣公司实行许可审批制度。只有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后,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方可营业。 派遣员工权益保护问题。 因为在“两种契约、三方当事人”的运作框架下,劳动者往往成为弱者或信息不对称的受损者。这就不排除在劳动力市场明显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有可能采取“共谋行为”,联手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如出现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加班、工伤、保险费用没有保障和工作不稳定等问题。

人事外包用工好不好
随着市场大环境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企业为更好发展都会采用一些辅助措施,其中人事外包用工就是比较常见的,因为企业需要外包一些边缘工作,以专注于创造利润的主要场所。会有企业担心这样的形式有缺陷,下面就让过来人告诉你人事外包用工好不好? 每一个企业都有它的优势和劣势。例如:对于生产企业来说,生产技术可能是其优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可能是其薄弱环节,通过外包人员,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把精力集中在企业的战略核心环节上。 公司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给了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是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公司,因此他们更了解员工的需求,能提高员工的综合待遇,从而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员工流动率自然会降低。 公司传统的雇佣方式是大小事务都由公司亲力亲为,如招聘、面试、招聘、培训、考核等等,这类工作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把人力资源服务交给专业的公司去做,企业就可以摆脱这些烦琐的事情,从而让企业专注于高附加值、对企业有较大影响的专业工作。 传统的雇佣模式是企业自己招聘自己的雇佣,这种雇佣方式对于现在这样快速发展的企业来说是不科学的。通过人才服务外包、员工招聘、社会保障处理、工资支付等事务由人才公司完成,企业只看结果,可以大幅节约企业招聘HR员工的人工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