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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如何解决合同纠纷?
一、正确认识劳动力派遣单位 要想知道劳务派遣中有哪些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公司觉得,需要正确认识什么是劳动力派遣。 “劳动力派遣”,即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工派遣”、“劳动力租赁”,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接受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接受单位,受派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接受单位获取劳务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劳动力派遣合同”是指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订立的由一方提供劳务而由另一方支付劳务费的合同。 劳动力派遣具有以下特点: 1.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 2.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 3.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保护。 目前,我国劳动力派遣存在“逆向派遣”的情形。“逆向派遣”是一种形象说法,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它是指劳动者已经有了工作,用人单位却偏偏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找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力派遣合同,劳动者以派遣员工的名义从事劳动。 在此情况下,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力派遣合同,将责任转嫁给派遣单位,变成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的第三方。实际上,这是一种借用劳动力派遣名义、逃避法律责任的“逆向派遣”,或叫“反向劳务派遣”,其实就是假派遣。 劳动者本来就是实际用人单位招聘的,本应依照我国劳动法的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结果却人为地把劳动关系扭曲为劳动力派遣关系。“逆向派遣”往往导致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职工相比同工不同酬,不能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责任划分不明确、不利于劳动者的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二、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中应注意的问题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 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接受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 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适用劳动法规定的60天仲裁时效,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进入诉讼阶段,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且审查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理是否合法,依法做出裁决。 对于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因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做出裁决。 三、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此,如何认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进而进行合并审理,就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而对该问题的不同理解,会导致不同的诉讼结果。不同诉讼结果则当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 根据劳动法、民事诉讼法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内容,对当事人增加的诉讼请求是否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进而合并审理,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必须是相同的当事人之间在同一诉讼中增加的诉讼请求; 2.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之间必须属于同类争议; 3.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九个高效的人才招聘途径你知道几个?
在企业选聘新员工时,自己找上门或看到报纸、网络的招聘广告后打电话应聘的这二类候选人中,一般情况下是缺乏 人才的。下面有九个人才招聘的途径,一起来看看。 1.建立和充实企业的人才库 在企业选聘新员工时,自己找上门或看到报纸、网络的招聘广告后打电话应聘的这二类候选人中,一般情况下是缺乏 人才的。 的人才往往都已拥有一份工作,甚至还没有必要去寻求新的职位。企业惟有花一些时间和高等院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关系,并鼓励内部员工积极参与行业内的专业组织与活动,惟此,才有可能成功地寻找到 的人才。因为,这二个方式大大改善了企业的人才库,使企业甄选人才的范围得以扩大。此外,经常浏览人才网站,将一些合适的人才简历收入企业的人才库中;注意在一些专业的网站与刊物上发布招聘广告也会有所帮助。这些做法的关键是在企业需要一个 的人才库之前就先建立好它。 2.做出正确的雇用决定 企业聘用新员工时都希望其“在特定的行业、特定的企业环境中能够正确地从事正确的工作,而且 是来自一个企业文化非常相似的组织。”不少hr经理笃信“过去的行为是未来行为的 预测”的观点,并认为这可使企业成功地招聘到需要的、合适的人才,成为人才招聘中的赢家。同时,也有一些企业认为雇用的新员工应该是进入企业即能发挥作用的人才,而不是花费时间与财力去培训一名潜在的成功候选人。这些是企业做出雇用决定的基础。 3.从内部挖掘人才 为内部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可对现有员工的士气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才能,这本身就是认可员工的 方式。在出现岗位空缺的时候,首先从内部挖掘人才,给有实力的候选人以面试的机会,员工可据此了解组织的需求与目标,实际上这也是hr更好地了解企业内人才的 机会。有时,hr会在企业的需求与员工需求之间找到一个非常好的平衡点,一旦找到,将对企业内部的员工产生非常良好的影响。 4.成为知名的雇主 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企业的目标不仅仅要成为 雇主,而且要让求职者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这就好比做人要有好的口碑。重视企业的雇员保持、激励、责任、报酬、认可、制度灵活性、在员工工作与生活中的平衡及员工的参与程度,是企业成为 雇主的关键因素。而如果企业现有员工逢人便夸赞自己所处的企业是一个非常棒的工作地方,企业外的潜在雇员就会因此认可你的企业的确是 的雇主而选择你,这大大增强了对潜在雇员的吸引力。 5.让员工参与雇用过程 企业有三个机会让员工参与雇用过程:一是让他们推荐 的候选人到企业中,二是协助hr审核潜在候选人的简历与资格,三是协助hr面试潜在的候选人,评估他们的潜力是否“适合”组织的需求。如果企业没有充分运用现有员工评估潜在雇员,那是对企业 重要资产的一种浪费。此外,让员工参与新员工的甄选过程同时也有助于新旧员工的承继性。 6.提供比行业平均水平稍高的薪酬 支付多高层次的薪水,就雇用到多高层次的人才。这是一个定律。然而,没有几个企业愿意提供业内 厚的薪水,但不可否认的是,薪酬对人才的吸引力是始终存在的。 7.将福利作为重要的竞争优势 将企业的福利保持在行业的标准之上并适时为员工提供力所能及的新的福利内容非常有助于留住员工的心。同时,也要让员工知道所得到福利的价值与组织在这方面投入的费用,使员工明白组织是在不断地努力满足他们的需求。要注意平衡员工在工作与生活上的责任与兴趣,并为此尽可能提供机会与制度上的灵活性。目前,员工已经日益趋向于自助餐式的福利计划,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在工作、生活与家庭之间取得平衡。此外,根据员工绩效实施奖金分配也是不可或缺的。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要照搬其他公司的福利形式, 通过与员工的谈话确定他们的兴趣所在。因为,适用于某一人群的形式并不必然适用于另一人群。 8.雇用你所能找到的 突出的人 一般来说,员工并不喜欢过于频繁地变换工作,因此,没有必要花费时间去考虑谁要离开,但一定要努力搞清楚他们会留下什么,这就足够了!如果企业的需求是要寻找一个能与同事融洽相处的人才,就必须雇用到一个在与同事相处方面不会有问题的人,而不能寄希望于在他入职后再去培训他所缺乏的能力。同时,要善于发现员工的长处,雇用时不能只盯着候选人在习惯与才能上的弱点,而要看其主要的优势与职位需求的吻合度,要知道,找到 的雇员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如今的人才市场上,能找到80%适合岗位的人就已经很幸运了。 9.合理运用企业的网站 企业网站一般描绘了企业的愿景、使命、目标、价值观与产品,不可忽视的是,企业的网站同时也极易吸引那些浏览过网站、对空缺岗位感兴趣且与企业文化适合的候选人投送简历。因此,有网站的企业不妨建立一个招聘页面,把企业的空缺职位、职位需求、任职资格等做出清晰的描述,这会吸引很多合适的候选人投递简历,一般情况下,这些候选人都对企业的空缺职位非常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