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财产损害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在如今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常见,那么要是劳务派遣的员工致财产损害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实践中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劳务派遣单位侵害时,劳动者可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仅对劳务派遣人员在被派遣期间受到损害的情况作出了双方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但并未对被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作出规定。 对此,《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即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从归责原则上看,用工单位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的则是过错责任。立法者为何不沿用《劳动合同法》的连带责任,而采取不同的责任分担? 理论界认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至用工单位后,劳动过程即在用工单位的管理安排下进行,劳务派遣单位不再对劳动者的具体活动进行指挥和监督,用工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实际指挥控制,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从事劳动,因此,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被派遣劳动者职务活动中致人损害的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补充责任则是指,其应当对该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能力、资格以及对用工单位所任职务能否胜任进行详尽的考察,否则,应当对其选任不当承担补充责任。 实践中经常遇到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就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事前进行约定的情况,不能因为双方约定的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符就随意认定其无效。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系民事合同,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认定为有效,但该约定的效力应当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即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之间,而不得对抗受害人。故受害人亦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后两单位之间可以根据双方事前签订的协议再各自处理赔偿事宜。

企业哪些工作适合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作为近几年十分火热的用工形式,很多企业都通过劳务外包来解决用工上的问题。那么企业哪些工作适合劳务外包呢? 一、企业员工社保。 譬如员工社保、社保报销等事务性工作外包出去,企业是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但是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繁琐,社保报销工作更加麻烦,企业为什么不把这些人事外包给别人来做呢因为这些工作通常要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相比之下,人事外包服务商有更广阔的人脉资源。 二、工资薪酬待遇。 企业员工工资发放是一份很苦的差事,如果企业将企业员工的薪酬业务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的话,我们会为员工开户办理工资卡,按照企业给定的规则计算员工工资,根据企业确认的工资单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通过人事外包这样企业就可以减少很多工作。 三、企业员工招聘。 企业招聘员工是需要花费很多人力物力的,当企业需要大批量员工时,单凭企业的HR是很难在短期内满足用工需求的,这时人事外包就能帮到企业,企业把招聘物色工作业务外包给劳务外包公司,把这些职能有层次地包出去做,人事外包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HR部门的运作费用,还可保证在短时间内、以更广的渠道找到合适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