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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退回的劳务派遣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用工企业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的情况,这种做法被叫做劳务派遣退回。那么,如果劳务派遣工被辞退,需要向其支付补偿金吗? 劳务派遣工如果是在没有犯错的情况下,被用人企业辞退,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劳务派遣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务派遣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是按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企业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不超过十二年。 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正式工不太一样,如果是没有过错就被用人单位给辞退,都可以向用人企业主张支付经济补偿获赔偿金。具体哦情况如下: 一、用人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企业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前需要哪些准备?
企业即将进行人力资源外包时,应该分析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中发生量大的部分是什么,比如有些制造型企业的普工招聘问题特别突出,还有些企业的劳工问题发生量较大,需要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提供专业的劳动风险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诉讼代理服务。 企业还可以将:薪资发放、社保、劳工纠纷等业务进行外包,因为企业在处理这类业务方面效率与质量较低,导致员工满意度降低,而这种不满意又会持续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效率与绩效。 企业在使用人力资源外包之前,应该考虑应该把什么事务外包出去,什么事务是企业自己做。比如有的企业周期性人员入离职较多,相关入离职手续繁杂,日常的考勤、保险与合同档案管理等也耗费不少人力去处理,企业就可以考虑把这部分的人事外包。 如果以上这些事务都让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来承接,就能转换员工的对接界面,利用外包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平台,批量性快速处理这类人事业务,同时企业借助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的专业人员迅速进行专业化的处理与解决,避免劳工诉讼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