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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务派遣中员工的培训工作应该怎样做
企业在选择了劳务派遣之后,不可避免的一点就是要为派遣员工培训,那么对派遣员工的培训应该包括哪几类呢?这关系着企业的下一步发展,对于派遣员工的培训需要与企业的文化想融合,加强派遣员工对企业的认识。 1、明确培训内容。企业的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应该根据岗位的要求,明确什么样的培训是劳务派遣员工需要的。 2、对于有自发要求培训的劳务派遣员工,企业应提供选择性培训项目,这样可以提高企业对高素质劳务派遣员工的吸引力。但是,对这部分培训费用,企业应适当与派遣员工共同承担费用,或者由派遣员工独自承担费用。 3、培训中应全程控制。在培训中,企业应当选择专门人员与培训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保持联系。通过沟通,了解派遣人员的需求、表现和心理状态,从而提高培训的效率和效果。 4、及时对劳务派遣员工培训结果给予肯定和奖励,并且要为派遣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以致用的环境,为他们提供更有挑战性的工作。 5、把有关合同管理纳入培训管理。合同是企业和劳务派遣员工权利的法律保障,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不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也保护了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利。把合同纳入培训管理,一旦出现纠纷,企业和员工都能够通过法律把自己的损失降到 。成功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该能够寻找到合适的劳务派遣员工,并且让他们努力工作。但事实上,我们通常很难直接寻找到 适合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作为一种替代方案,我们可能会接受有潜力的劳务派遣人员进入企业,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培训,以使他们能够与工作更好地进行匹配;或者,也有可能由于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进步,原来适应于企业的员工需要接受继续教育或再培训才能胜任工作。无论怎样,培训与开发派遣员工的能力,在强调“人本管理”的今天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1、明确培训内容。企业的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应该根据岗位的要求,明确什么样的培训是劳务派遣员工需要的。 2、对于有自发要求培训的劳务派遣员工,企业应提供选择性培训项目,这样可以提高企业对高素质劳务派遣员工的吸引力。但是,对这部分培训费用,企业应适当与派遣员工共同承担费用,或者由派遣员工独自承担费用。 3、培训中应全程控制。在培训中,企业应当选择专门人员与培训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保持联系。通过沟通,了解派遣人员的需求、表现和心理状态,从而提高培训的效率和效果。 4、及时对劳务派遣员工培训结果给予肯定和奖励,并且要为派遣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以致用的环境,为他们提供更有挑战性的工作。 5、把有关合同管理纳入培训管理。合同是企业和劳务派遣员工权利的法律保障,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不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也保护了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利。把合同纳入培训管理,一旦出现纠纷,企业和员工都能够通过法律把自己的损失降到 。 成功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该能够寻找到合适的劳务派遣员工,并且让他们努力工作。但事实上,我们通常很难直接寻找到 适合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作为一种替代方案,我们可能会接受有潜力的劳务派遣人员进入企业,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培训,以使他们能够与工作更好地进行匹配;或者,也有可能由于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进步,原来适应于企业的员工需要接受继续教育或再培训才能胜任工作。无论怎样,培训与开发派遣员工的能力,在强调“人本管理”的今天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应该如何赔偿
劳务派谴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谴到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的员工,并不在本单位实际劳动。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所以劳务派遣员工在遇到类似事件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呢?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不超过十二年。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