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劳务派遣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罹患职业病的,会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应当由谁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手续。《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明确了劳务派遣中工伤认定主体,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同时,该条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明确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认定责任主体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新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明确了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在工伤认定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的角色分工以及各自的义务。根据第十条的规定: 1、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用工单位则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2、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中,用工单位则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在此过程中,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则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确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承责主体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不但明确工伤认定主体,保障工伤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补偿的权利。

把员工外包给人事外包公司应该怎么协调好员工
很多的国企事业单位会选择人事外包,随着人事外包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中小企业也开始将员工外包给人事公司,这样对于企业来说的确是解决很多的用工难题,但是企业怎么协调好外包出去的员工呢? 首先员工都是有归属感的,面临着外包员工的心中是忐忑的,特别是对于工资、福利待遇等等,有很多企业选择人事外包后也面临着人员的流失,如果不做好协调工作也会带来不很多的隐患。 人事外包的话企业的员工是和人事外包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很多企业为了人员的稳定并没有告诉员工外包的事情,等到员工发现的时候心里或多或少会有落差,所以在一开始企业就应该告诉员工关于人事外包的种种,并且明确工资福利待遇这些,让员工安心工作。 如果公司员工和派遣员工之间薪酬福利有差别,那么在其他方面就应该一视同仁,对其采取其他任何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文化影响都是不公平的;这种情况下如何使员工有对于公司的归属感,关键在于HR经理是如何做事的,HR不能因为是外包员工就不同对待,HR应该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把公司的运作和目标传达给员工,同时把员工的深层想法传达给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