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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电子合同有效吗?
劳务派遣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就业模式。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国企和特定行业,还是比较受欢迎的。由于有些岗位附加值低,短期内有大量的人力需求,劳务派遣往往能发挥其省钱、省力、节约成本的优势。 劳务派遣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工”与“用工”的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的法律关系。 因为纸质合同有自然不可抗力,只能亲自签署或邮寄,注定要花很长时间。由于工人被派往国外,由于各种因素,无法与派遣单位实时签订合同。结果工人在艰苦单位干了一段时间,还没签劳动合同,对派遣方极为不利。而且由于外派人员多,逐个签订合同时间长,效率低,后期纸质合同的管理也是个大问题。 合同是在网上签署的,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 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在一个区域,需要双方签订纸质合同,但会面临各种因素的干扰,导致合同签订延迟。劳务派遣公司通过签订电子合同,可以在网上推出电子版的劳动合同,让劳动者在不考虑时间和距离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 身份认证技术,确认签名主体的真实性 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正式合同,辛苦的单位可能不会查看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导致冒名顶替的情况时有发生。 电子合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多重身份(人脸识别、银行卡四要素、CA认证、公安身份证),保证了合同签字人的真实身份认证。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应该如何赔偿
劳务派谴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谴到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的员工,并不在本单位实际劳动。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所以劳务派遣员工在遇到类似事件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呢?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不超过十二年。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