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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该如何管理好外包派遣工?
外包派遣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用工方面的便利,同时可以让广大待业者获得较多的就业岗位,现在许多企业会选择使用外包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只要是用工就需要对员工进行管理,外包派遣工也不例外,但是大多多数企业对于外包派遣工的管理不是特别了解。那么,企业应该如何管理好外包派遣工? 企业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层面都要关怀外包派遣工,在此过程中渐渐提升这些外包派遣工对企业自身的信任,让外包派遣工感受企业的人情味。企业要时常和外包派遣工进行沟通,从外包派遣工的口中得知其对企业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这些外包派遣工的责任感。 企业可以提升外包派遣工的交通补助和用餐补助的费用上限,以便使这些外包派遣工能够真正享受到企业带来的福利,使外包派遣工能够获得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间接提升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工作成就。 要建立企业对处于不同工作水平的外包派遣工能有针对性且完善的激励机制。企业要与劳务派遣公司加强合作,从劳务派遣公司了解外包派遣工的真正水平,并且结合实际的工作业绩提升外包派遣工的薪酬。要为 的外包派遣工提供物质激励或是精神激励,提升这些劳务工的工作热情。 尽管企业对待外包派遣工和在职员工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只能表现在薪资发放方面,毕竟一个是由企业直接发放薪资一个是由派遣公司发放薪资。企业可以在其他层面要对两者同等看待,需要缩小两者之间的待遇差距。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财产损害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在如今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常见,那么要是劳务派遣的员工致财产损害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的工伤,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实践中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劳务派遣单位侵害时,劳动者可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仅对劳务派遣人员在被派遣期间受到损害的情况作出了双方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但并未对被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作出规定。 对此,《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即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从归责原则上看,用工单位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的则是过错责任。立法者为何不沿用《劳动合同法》的连带责任,而采取不同的责任分担? 理论界认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至用工单位后,劳动过程即在用工单位的管理安排下进行,劳务派遣单位不再对劳动者的具体活动进行指挥和监督,用工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实际指挥控制,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从事劳动,因此,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被派遣劳动者职务活动中致人损害的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补充责任则是指,其应当对该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能力、资格以及对用工单位所任职务能否胜任进行详尽的考察,否则,应当对其选任不当承担补充责任。 实践中经常遇到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就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事前进行约定的情况,不能因为双方约定的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符就随意认定其无效。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系民事合同,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认定为有效,但该约定的效力应当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即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之间,而不得对抗受害人。故受害人亦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后两单位之间可以根据双方事前签订的协议再各自处理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