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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外包有哪些优势? 大多数企业选择使用人力资源外包都是冲着降低成本去的,但是,如果企业主对“外包”的认知还停留在“单纯降低成本”,那么和外包服务商的合作将错过很多“战略性”意义。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除了“降低成本”,在企业的资源配置、体系建立、业务布局、风险规避等各方面都将成为强有力的支持方,尤其社保入税后如何调整自身的机制去适应。 2、帮助企业建立或优化人事架构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帮助初创型企业搭建起合法完善的人事架构;可以企业解决高度发展过程中,HR人手不足、能力有限的情况;可以帮助需要融资、上市的企业梳理优化自身在高速发展期间所施行的不规范的措施。 3、一地委托,全国服务 很多企业在全国多地设立有分子公司,总部很难施行统一管理,而那些分子公司HR人员的素质和稳定性也不能得到保证,这直接影响着员工和企业的利益;有些企业虽然业务分布多个城市,但是每个城市的员工较少,不需要设立分子公司也不需要招聘专职HR,可以选择大型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他们服务统一专业、数据同步共享,为企业员工提供相当于专职HR的服务支持,提高企业员工的稳定性。 4、转移用工风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外包服务商,企业是用工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关系,也就避免了劳动纠纷的发生,极大的节省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同时外包服务商作为专业机构,其服务的专业度、解决纠纷的经验也比企业丰富,更有助于化解劳动纠纷。 5、增加企业用工灵活度,降成本 企业与外包服务商合作后,可以有效的降低管理成本,即使用人需求不断增加,企业也不必增加专门的管理人员或机构对业务外包员工进行管理,由服务商完全承担,大幅降低了管理成本;降低常规性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支出,例如,招聘广告、退休资遣等;降低纳税成本,依《税法》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超出应纳税工资额部分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外包用工方式可以在维持相同工资水平的条件下,将工资和福利通过服务商转发,其开具的发票可作为服务费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改变企业的纳税税种性质,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成本核算科目。 企业选用外包员工,企业用人不养人,随时可以根据淡旺季、年度生产计划等因素,调配用工人数,还不用担心违法,大幅度增加了企业的用工灵活度,同时,企业还可以依据自身发展、岗位效益、市场工资价格等灵活调整工资标准,业务外包员工的支出成本比使用固定在编员工(工资只能涨不能降)大幅降低。

临时工公司临时工现在的生存状态怎么样?“临时工”,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一个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存在的用工形态,如今却大量存在于多个行业,并引发“临时工现象”。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的责任人。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石秀印表示,“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是,记者了解到,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越来越多地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在一些窗口行业,柜台人员大多数都是派遣工。在许多岗位上,既有在编的正式工,也有劳动派遣人员,干完全一样的活儿,混合使用。一项统计显示,全国劳务派遣用工总量已达6000万人。 其中大量劳动派遣人员已经长期在固定的用人单位中的主营业务岗位上服务,但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签协议。这些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虽然有可能会一干三年五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在用人单位内部的地位、福利、保障水平与过去的临时工差不多,而且一旦出现纠纷或者有新的人想来干,会被随时裁掉,完全没有法律方面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成为“长期固定临时工”。 “这些类似于临时工的派遣工处境十分尴尬。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普遍,无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训、晋升甚至荣誉,还随时面临解聘,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石秀印说,劳务派遣将传统的劳动关系分割开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有劳动没关系”,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根据调查,劳务派遣工即使在同一个用工单位长期服务,也不可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石秀印介绍说,临时工的特点之一是灵活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希望能实现用工效益的大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又不用背负社会保险等其他成本。一家已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告诉记者,每增加一个编制内的人员,一年就要多支付10万元左右的用工成本;而雇用劳务派遣工,只需支付三四万元的用工成本。 为啥会有这么多的临时工?既有客观需要,也有用人单位为逃避本应支付的用工成本、减少麻烦,迫使本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成为临时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