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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相对严峻,为了实现就业,多种就业形式相继出现,劳务派遣公司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大家非常关心的劳务派遣制度下如何实现同工同酬的问题该怎样有效解决,编者认为要着力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加强监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理论上讲,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人员分 人才和普通工人两种情况,而事实上,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 人才派遣为数极少,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绝大部分是普通工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派遣工从事的并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甚至在核心、主业岗位上长期、稳定工作,与正式工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福利、教育培训、晋升机会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其实质是借劳务派遣降低自身的成本,逃避雇主责任,严格意义上说这样的劳务派遣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精神实质。但现实中,劳动行政部门对用工单位在派遣工使用范围方面存在监管缺失,这也正是用工单位在核心岗位、主业岗位上长期使用派遣工的重要原因。为此,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之要求的劳务派遣进行相应处罚。 二、用法律明确区别对待派遣工 相关法律应当规制用工单位为降低成本而在核心岗位、主业岗位、长期性岗位上使用派遣工的现象,为此需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与长期性岗位、核心性岗位、主业岗位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使用条件、要求等。具体来说,可以以岗位为标准界定适用范围,法律必须具体规定前述两种岗位比例限制、使用期限限制。

现在有许多选择去劳务派遣公司上班的人,在派遣到其它企业时,总会出现一些紧急的情况,如果劳务派遣工自离会有工资吗?相信这个问题许多劳务派遣工都比较关注,其实这个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那么,劳务派遣工擅自离职能拿到工资吗 擅自离职、自动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企业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企业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用人企业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 出现以下几种自动离职情况的是有补偿的 1、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用人企业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出现克扣工资或者无故拖欠劳务派遣工工资的情况。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5、低于当地 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门指出,遇到上述几种情况,劳务派遣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劳务派遣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