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劳动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特别的劳作联系方式,如今己越来越被广阔的用人单位所采用。劳动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工缔结劳作合同,再依派遣协议将劳作者派至用工单位,劳作者在用工单位的办理、监督、分配下从事劳作的一种特别用工形式。那么,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有多少人是了解的呢?在此,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谈谈。 1、派遣单位有义务把用人单位、人力派遣公司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派遣人员,并且作为派遣单位和劳动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用人单位不履行签约合同的,派遣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用人单位备案。 4、负责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动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对于用人单位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人力派遣公司的劳务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派遣单位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动派遣人员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派遣单位应积极帮助用人单位向劳务人员索赔,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8、派遣单位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用人单位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派遣单位的合理要求,派遣单位应尽力提供 服务。 9、派遣单位负责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动派遣人员应遵守用人单位派遣单位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派遣单位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用人单位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派遣单位负责办理。 以上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的简单介绍,另外,不得不提醒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签署派遣协议,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但是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劳动派遣工和临时工有区别吗想必都是很多打工人关心的话题,毕竟从字眼上看,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就没有比劳动派遣工的福利待遇好。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经常会把劳务派遣和临时工这两个概念混淆,其实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一、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工是指劳务派遣公司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的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作为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1)临时性工作岗位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二、临时工是什么 临时工是指企业招聘的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提起临时工,给我们的印象是,工作不稳定,随时会被解雇,企业不会给上五险一金,同工不同酬。 企业选择临时工的理由: 1、节约人力成本 这类工人工作技能技术含量低,新招员工上手快,公司招工难度低。无需培训周期周转。临时工不用签长期劳动合同,人力成本比较低。 2、工厂业务需要 工厂有短期的新项目投入,或者需要赶工交货,有人力缺口。招聘临时工,比较方便。 3、公司行业的不稳定性 如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装饰装潢、水暖电气工,这些公司是项目工程式的运转,这个项目结束在上海,下一个就在天津了,只能就近招工。 很多企业为节约人力成本而选择临时工,表面上节约了成本,但是实际上在每一次招聘后,都要进行培训,培训的费用变相的增加了支出,另外,临时工很难保证工作的质量,对企业的运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两者的区别在哪 与临时工相比,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权益有保障,享有工龄,劳务派遣公司代为缴纳社保。劳务派遣工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获得丰富的就业信息资源,同时也是就业的一种新渠道。 与自主招聘临时工相比,用工单位在招聘、培训、管理方面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真正的降低了人力成本支出;用工单位用工方式灵活,可以根据运营状况随时增加或减少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约定需要的人数,同时还减少了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 不仅如此,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2013年7月1日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了劳务派遣用工,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从而保障劳动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