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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根本属性—从属性与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关系的根本属性为从属性,即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在雇佣劳动过程中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虽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与消灭劳动关系时,以平等协商方式进行,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劳动关系一旦确定下来,劳动者一方就在人格、经济利益与组织等方面从属于用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位职工,劳动者应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指挥与安排,接受用人单位的控制与管理。进一步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谓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时空内与一定情况下交付给用人单位支配,而劳动过程则存在着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使用与管理,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可以说,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利益的实现一是有赖于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力过程中提供的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二是有赖于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力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二者缺一不可。基于此,为了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维护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权益,在工伤保险理论与实践中确立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即作为使用劳动力一方的用人单位不仅要承担与劳动力使用相联系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管理等劳动者的人身性义务,保障劳动者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同时,其还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如不缴纳,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承担一切工伤补偿责任,支付因工致残或死亡劳动者所有的工伤补偿金。 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一般称之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动力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协议或合同,二者形成劳动关系,然后向接受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地劳动,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与指挥下,以完成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一种用工方式,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而出现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是当今劳动力市场重要的用工形式,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与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在人力资源合理而有效的配置上具有积极的意义。人力资源外包不同于一般的标准劳动关系有: ,一般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动合同用工是企业基本的用工形式,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则是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第二,一般劳动关系法定主体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方组成,而人力资源外包关系的法定主体则包括劳动者、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三方。第三,一般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雇佣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是二位一体的,人力资源外包关系中劳动者的雇佣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则相分离,劳动者的雇佣者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不用工,劳动力的使用者用工单位不用人。第四,一般劳动关系只包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重法律关系,人力资源外包关系则包含二重法律关系:一是劳动者与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范畴,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二是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关系,属于民法范畴,受合同法调整。第五,一般劳动关系的用人地与用工地是同一空间,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有效安全管理,尽可能控制与消除整个劳动过程中危害劳动者健康与生命的因素,及时预防与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而作为特殊劳动关系的人力资源外包关系,其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用人地与用工单位用工地在空间上则相分离,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危害因素存在于用工单位用工地,工伤事故发生在用工单位使用劳动力过程,而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却无法时时干预、控制与消除,根据“谁使用谁负责”与“谁造成工伤谁负责”工伤保险原则,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与工伤责任的义务应由用工单位承担方合理,这样才能有效地进行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的合法权益。

1、人力资源外包有哪些优势? 大多数企业选择使用人力资源外包都是冲着降低成本去的,但是,如果企业主对“外包”的认知还停留在“单纯降低成本”,那么和外包服务商的合作将错过很多“战略性”意义。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除了“降低成本”,在企业的资源配置、体系建立、业务布局、风险规避等各方面都将成为强有力的支持方,尤其社保入税后如何调整自身的机制去适应。 2、帮助企业建立或优化人事架构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帮助初创型企业搭建起合法完善的人事架构;可以企业解决高度发展过程中,HR人手不足、能力有限的情况;可以帮助需要融资、上市的企业梳理优化自身在高速发展期间所施行的不规范的措施。 3、一地委托,全国服务 很多企业在全国多地设立有分子公司,总部很难施行统一管理,而那些分子公司HR人员的素质和稳定性也不能得到保证,这直接影响着员工和企业的利益;有些企业虽然业务分布多个城市,但是每个城市的员工较少,不需要设立分子公司也不需要招聘专职HR,可以选择大型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他们服务统一专业、数据同步共享,为企业员工提供相当于专职HR的服务支持,提高企业员工的稳定性。 4、转移用工风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外包服务商,企业是用工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关系,也就避免了劳动纠纷的发生,极大的节省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同时外包服务商作为专业机构,其服务的专业度、解决纠纷的经验也比企业丰富,更有助于化解劳动纠纷。 5、增加企业用工灵活度,降成本 企业与外包服务商合作后,可以有效的降低管理成本,即使用人需求不断增加,企业也不必增加专门的管理人员或机构对业务外包员工进行管理,由服务商完全承担,大幅降低了管理成本;降低常规性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支出,例如,招聘广告、退休资遣等;降低纳税成本,依《税法》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超出应纳税工资额部分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外包用工方式可以在维持相同工资水平的条件下,将工资和福利通过服务商转发,其开具的发票可作为服务费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改变企业的纳税税种性质,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成本核算科目。 企业选用外包员工,企业用人不养人,随时可以根据淡旺季、年度生产计划等因素,调配用工人数,还不用担心违法,大幅度增加了企业的用工灵活度,同时,企业还可以依据自身发展、岗位效益、市场工资价格等灵活调整工资标准,业务外包员工的支出成本比使用固定在编员工(工资只能涨不能降)大幅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