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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同工同酬的理解和应用上,宜从以下方面把握: 1、关于“同工”、“同酬”的界定。在本单位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同工”只限于“同类岗位”;对于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的,应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同酬”中的“酬”,除劳动报酬外,还应当包括劳动福利,但不宜包括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应该注意的是,同工同酬适用的前提是劳动者在确定的岗位上,创造的效益、价值和贡献度一样。 2、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知情权。由于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不是同时签订,且一般情形是劳动合同签订在先,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在后,劳动合同往往难以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这就有必要强化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知情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用工单位应当向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应当向派遣工)提供用工单位派遣工所在同类岗位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和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报酬水平的信息。 3、合理分配同工同酬的举证责任。由于派遣工和用工单位在信息掌握方面的严重不对称,对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的举证责任分配,应当作出减轻派遣工举证责任、加重用工单位举证责任的安排。 4、改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在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向派遣工人支付的情形下,难以比较派遣工人和用工单位自身雇用的雇员的工资水平,亦难以避免派遣工人不能及时得到工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工人工资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可以约定派遣工人的工资由用工单位直接向派遣工人支付,以进一步贯彻同工同酬的原则。而且,让用工单位直接向派遣工人支付工资的好处,还在于可以连带解决加班报酬的问题。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其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事宜统一由劳务派遣机构发放与缴纳,用工单位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其起源于美国,后至法国、德国等国。 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一、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 1、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 2、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人员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单位(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派遣工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正式工是用人单位(企业)的人,正式工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企业),和企业签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而已。 二、为什么大部份企业都喜欢采用劳务派遣工。 1、企业不需要设立专门专人对派遣工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员工的聘用、员工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障的建立以及缴纳、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务公司负责完成,提高企业员工的管理效率。 2、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员工用工灵活,管理的效能高,企业可以在旺季时增加劳务派遣员工,在淡季的时候,减少劳务派遣员工。 3、使用劳务工能够规避劳动纠纷,企业 怕就是常常遇到劳动纠纷,由于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人才派遣公司,劳务工与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就算真的发生劳动纠纷也是劳务公司负责。 4、采用劳务派遣工能降低招聘成本降低,解决了人才闲置的问题,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 三、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谁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务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给员工薪资;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薪资。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保按照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执行。法律上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应该是劳务公司来发,但是劳务员工工资也可以由单位来发放,具体按劳务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劳务派遣工有社保待遇吗劳动派遣员工社保怎么办理 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因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公司应当为劳务派遣工缴交社保。至于这笔经费的 终来源,应由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