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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派遣用工可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效率,所以有很多企业都在采用这样的方式,还有的企业不想养那么多员工,想把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工,让职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这样到底行不行呢? 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在派遣用工中,被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就业单位直接将现有劳动者的劳动者转移到现有劳动者中间的被派遣劳动者,实际上与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解体。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不愿改为派遣工,对雇主提出的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要求,应当继续。如用人单位将劳务派遣工的用工情况及其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如突然接到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应认真阅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 即便员工同意派遣,事实上也是与雇主解除了劳动关系,只不过是雇主在法律上没有给予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已。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雇主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的工作中使用劳务派遣工人。如果与雇主沟通失败,雇主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或投诉,或向当地工会报告情况。如果雇主拒绝纠正,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务派谴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谴到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的员工,并不在本单位实际劳动。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所以劳务派遣员工在遇到类似事件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呢?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不超过十二年。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